紋身總是讓人有種壞壞的感覺,不務正業,而女性有紋身更是不常見。。而老一輩的更是有這種感覺,亦會感到是黑社會。但在這一個世代中,尤其現時在街上你不難發現新一代的年青人也有一個半個紋身。有些是在一些耳背較隱閉的部位,有些是「炸」至兩手也是什乎佈滿頸部,這不難發現是現時社會接受能力比上一代較高。 近年來有些時裝Brand,也推出了紋身貼紙,然而一眾公眾人物或一些fashion icon也用了。而大眾並沒有反感外還大受歡迎,可見擁有紋身這形象已普遍被人接受了。 再者,不少歌星藝人也有紋身,他們的支持者沒有不支持反而覺得更有性格並模仿。而藝人們更會附上他們紋身的意義和原因。這樣更令人更加感到是有意義和不再反感。 張繼聰的紋身。正正就是他兒子的名字,代表氣把自己重視的家人放在身上,有一身一世的意思。 外國女星Rihanna更是被受全世界追捧,她的一個在乳房間的紋身,是為了懷念她外婆。但這紋身公開時,很多人也在這部位刺上紋身,誇張的是連圖案也大同小異。 最近亦帶同體操選手阮馬素,因參賽時穿的背心領位低而露出了在胸口一字排的紋身。之後又再引發一輪紋身熱潮。 筆者手上有三個的size也不少,一個是黑白兩個是彩色。原本由抗拒背心也變得喜歡穿了,的確一半是虛榮心但一半是為什麼要把這些印記掩藏呢? 點擊圖片放大 的確文化不同,對於紋身這回事也存在不同想法。筆者注意到一知製強烈的改變是,陌生人會主動跟自己交談什至會問你到那裏紋。 在台灣路人看見會感到筆者是唸設計的,感覺很捧。 在日本一個伯伯原本在踩單車,看見了我手上的紋身感到好奇也特定停下。大概因為我是女性而因為對我手上的紋身大感佩服,因那邊的文代是擁有紋身便是黑社會和很難找到工作。 而在香港情況更是令筆者嘖嘖奇嘆,因為多數因為我手上的紋身而走來主動跟我交談,而年紀大部份也是中年人士,從而對紋身改觀並稱讚富藝術感沒了那種江湖味道。 所以筆者認為紋身不再讓人感到是壞壞的而可以是一種把自己喜歡的放在「自己」的身體上,並富有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