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執行可以向法院申請。《婚姻法》第四十八條規定,人民法院依法執行人民法院對贍養費、贍養費、財產分割、繼承繼承、探望子女的判决、裁定。有關個人和組織負責協助實施。《婚姻法》第一司法解釋第三十二條規定,《婚姻法》第四十八條規定,人民法院依法執行探親兒童的判决裁定,這意味著對拒絕履行和協助對方行使探視權的個人和組織,採取拘留、罰款等強制措施,不得強制執行兒童的個人和探訪行為。2、當事人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的,主觀惡意將新增,涉及拒不執行判决裁定罪。根據《婚姻法》第313條的規定,“拒不執行判决、裁定罪]情節嚴重的,拒不執行人民法院判決、裁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囙此,為了保護權利,我們可以先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但英文會話課程如果不可能,我們可以對拒不執行案件罪提起自訴,但拒不執行案件罪很難立案,需要專業人員的協助。新《民法典》將於2021年元旦生效,對14億公民的服裝、食品、住房、交通、婚姻、喪葬、婚姻等各種婚姻細節作出明確規定。活動價格每本只有30元,但用一杯咖啡的錢,隨身帶一杯放在枕頭旁是非常實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