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經常和朋友們會診。有些企業想請他們投資股票,或者幾個項目的幾個朋友準備合夥投資,但我們不知道在投資中應該注意什麼。我想說的是,普通人掙點錢不容易。在投資其他國家之前,我們必須盡我們所能,三思而後行。01年我的投資失敗之一我是一名註冊會計師,我有很多在資本市場上虧損的經歷,這很尷尬。我想從這次投資失敗的深刻經歷中總結自己的經驗教訓。那是2013年。有一家生物科技公司,主要從事純中草藥保健品的研發、生產和銷售。有自己的發明專利、產品、注冊商標、國家食品衛生批號、GMP認證等,各方面都很好,即規模小、規模小。該公司計畫發行股票、籌集資金並在知名的證券交易所上市。我有一個朋友和一個鄉親負責推薦。據稱,該公司原來的營業收入多為無發票,需核實和徵收,納稅很少。經計算,會計人員要求企業繳納增值稅、附加稅和企業所得稅200餘萬元。上市交易的基本要求之一是公司必須在前三年進行稽核和催收。有一次,我的朋友和老鄉打電話給我,讓我面對面地討論重大問題。結果他遊說公司老闆同意他可以用自己的名義購買一些股票。每股原價6元,老闆可以私下補貼他3元。我很猶豫。一方面,朋友的身份應該有職業道德要求。另一方面,我對企業並不熟悉。但這位朋友保證公司狀況很好。經過刻苦耕耘,才能上市。後來,我信任我的朋友,同意一起買一些股票。我們兩個籌集了24萬元。朋友們不方便出來,我就以一個親戚的名義辦理了認購、付款、驗資等手續。後來,事情偏離了預期。一是企業老總沒有按承諾還給我們12萬元,後來他總是猶豫,再也不提了;二是過了一段時間,老人和朋友辭掉了工作,準備去外地發展,要求轉讓這部分股票,說他很急用這筆錢。但股票上市銷售後,長期沒有接受者。他一直很著急,所以我自己給了他12萬元,所以所有的股票都是我的。該企業已購置土地,新建廠區,投放新產品。也有一些上市公司在中間談合作並購。後來,企業負債累累,生產經營萎縮。沒有分紅,沒有股權轉讓,沒有錢買回老闆,投資泡湯。最近,老闆告訴我,法院裁定公司破產,我說不出話來。總結一下我的失敗:一。不要相信別人,自己做决定;2。所有的承諾都必須寫在紙上;三。不要在國外投資,特別是對中小企業的金融投資。由於普遍缺乏風險防範措施,自身權益難以保障,即使有措施,也難以落實和實現;四。發現問題果斷退出,儘量減少損失;5個。由於這種情況,他沒有及時尋求法律幫助。02年外商投資四招此時,我忍不住多說幾句:首先,要區分投資項目是否真實合法。所有的謎團都不能告訴家人、親朋好友,或者他們來自一個非常大的來源,什麼樣的金融集團背景,哪個名人平臺,或者項目利潤很高,而且期限基本上是不可靠的。只有合法經營才能長久,合法經營沒有暴利。二是瞭解對方真實情况。如果對方是企業,你不應該依賴任何人。您應到企業附近進行詢問、觀察、觀察,瞭解企業生產經營是否正常,購貨運量、人工量是否與其文宣業績相符等,並注意查看是否有關於企業的負面新聞互聯網上,包括巨額債務尚未還清、大量民間借貸、拖欠職工工資等,你敢投資這樣的企業嗎?第三,瞭解投資的性質。我們是要投資,成為股東還是純粹的貸款人?如果是股東,對方是否在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變更了公司章程和股東資訊?我們有沒有辦理出資證明書和出資手續?如果純粹是為了貸款,我們需要與對方簽訂書面貸款協定,明確貸款的主體、金額、期限、利率,包括必要的擔保和抵押手續。記住要拿到這些書面檔案,或者如何證明我們的投資,我們在國內無法解釋!四是把握投資的具體管道。我們的投資資金或貸款資金如何移交給被投資組織或項目?是直接移交,銀行轉帳,還是他人移交?這是法律問題。我們經常對客戶對外投資進行盡職調查、稽核等業務,以便盡可能地發現問題和風險,使各種風險仍然無法防範。所以,如果我們想投資海外,我們必須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