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 如果你曾經閱讀過我從前的一些文章,你也會發現到我對香港靈恩教會「靈恩派」的「聖靈工作」是開放的。我用引號是因為不同人對這些詞彙會有不同的理解,我不打算在此寫下我的具體定義,這樣便可以讓你們有更多空間去思考和詮釋。 我是在較傳統和保守福音派教會中信主和成長的。在我初信上傳統教會的幾年,我的神學觀是「反靈恩」的:認為所謂的方言祈禱,先知預言,聖靈擊倒,神蹟醫治及趕鬼等讓人看得見的聖靈工作,在現今世上是不會或不時常發生的。我們信徒不應主動追求這些體驗和能力,甚至會覺得這樣做是危險的,好大可能是出於邪靈的能力。後來,源於身邊愈來愈多人有這些經歷,於是我認真地去翻閲書藉及聖經,不停反思,後來慢慢才明白到怎用聖經的原則真理去看待這些聖靈的工作。對於如何理解及反思當代的聖靈工作,特別是「靈恩派」的,其後發現聖靈的工作也包括陶造信徒的品格等等⋯⋯但這些爭議不大的題目,我暫不在此討論了。 我親身在香港靈恩派教會中常看到兩極的現象:本身是在靈恩傳統教會中成長的人,他們不太能清楚地以聖經和神學去解釋他們的靈恩經歷,讓其他人能理解。我看不同靈恩派類的書,它們的內容大都是正確的,但作者卻很少解釋清楚背後的理據。其實這也正常,若這些書的對象是已在靈恩傳統的人,那確實不用每次都從頭解釋背後的神學。但當我實際接觸靈恩派的信徒時,也實在有不少人是解釋不清他們自身的靈恩經驗,那實在不太理想。當然香港也有很熟聖經和靈恩神學的靈恩派信徒,我期望人人都是如此。相反,傳統福音派或基要派的信徒,他們較重視以理性、神學和聖經知識去認識神,所以他們普遍較靈恩派的信徒更能以神學和聖經去解釋自身的信仰經歷。但因為他們本身較少靈恩經歷,甚至有些是反靈恩運動的,所以他們較少用神學能力去仔細剖析靈恩現象,或是有「未審先判」的傾向。所以他們也未能提供好的靈恩神學。 當我再研究外國的作者時,也發現到少量能連結兩者的著作。他們大都是在較保守的羣體中成長,後來才對聖靈工作開放,所以他們較能明白未進入靈恩經歷的信徒,心中到底有什麼疑問,也更能以他們理解的方式去解說。例如我會想到Jack Deere的《聖靈權能大驚異》他以前是Dallas的老師。還有David Pawson的《真道與聖靈:靈恩派與福音派合一之道》,你在youtube中也能找到一系列他談論靈恩派和福音派的講座,內容近乎和那本書一樣的。此外,我還想到Charles Kraft和Peter Wagner,他們都能清楚的以聖經解釋各種聖靈的工作。 因為我自己和他們有相近的經歷,都是在較保守的環境中成長,經過無數反思和掙扎後,才慢慢對聖靈工作開放。所以我也有同樣的負擔,想努力向較保守的信徒解釋清楚靈恩神學,讓他們能自由和完全的經歷到神的大能。同時我也盼望能幫助一些「極端」的靈恩派去慎重思考,清楚明辯,千萬不要太隨意和盲目的接納一切「超自然」的現象和經歷。若能全面的整合到聖靈工作的不同面向,歸納到一些相關的神學原則,並以此來剖析現今的各種靈恩現象,能夠做到兩者融會貫通, 我相信這對當今教會是一個極大的祝福。 在此我只能很簡單的分享我過去反思聖靈工作的幾個神學原則,並有限的分析一個常見和有爭議性的靈恩現象。十分抱歉我也未能在這文章中詳細探討所有神學和聖經的細節,你當是一個入門參考,拿個初步探究便很好了。 第一原則:聖經並沒有教導「神蹟終止論」(Cessationism)。若從字面意思來看,你或者以為「神蹟終止論」說神在現今世代已不再施行超自然的神蹟。但其實終止論者也認為「神可以在任何時間做祂想要做的事」,所以他們對神蹟也是開放的。爭論的重點其實是「新約中的神蹟性恩賜在今天是否仍普遍在教會中出現?」對以上問題,終止論者會說「這些已不再普遍出現了」。而相對的立場即神蹟持(Continuationism)則認為仍會普遍出現。我則認同持續論的立場,而我的想法主要是來自Jack Deere的《聖靈權能大驚異》。以下是參考這書的一些很簡單的解釋,若你想要更詳細的解釋便要自行參考其他書藉了。(約十四:12)耶穌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我所做的事,信我的人也要做,並且要做比這更大的事,因為我往父那裡去。」 你是如何理解這經文的?其實字面意思便是對的! 耶穌在一生中一直靠著聖靈能力行事和實踐天父的旨意。今天,神同様地把聖靈賜給每一個信徒,所以你也能依靠聖靈的能力去做和耶穌同樣的事,並且是更大的事!這是真實的!這在使徒行傳中記截過,然而在今天仍不斷在普世宣教的工作中發生。單是五旬節聖靈降下的第一天,彼得帶領信主的人已遠超過耶穌一生帶領的人數。而且信徒人多勢眾,合起來行的神蹟奇事,在數量上和範圍上更是遠超過耶穌。而且這些事情在今天仍持續不斷的發生。我從宣教士親身的分享,書中的見證,還有我親身的經歷⋯⋯都看到聖靈如何透過信徒去施行神蹟奇事。但有些信徒卻以為神的工作是有時代性的,神已經不會再如使徒行傳的時代那樣多行神蹟,這種看法可稱為「神蹟終止論」。如果你把一個初信者關在房間裏,給他一本聖經,叫他找出聖經上對醫治和神蹟的說法,他出來時絕對不會變成一個聖靈恩賜終止派。 基督徒不相信神蹟有以下3個原因:不是因為聖經教導說這些恩賜已經消逝,而是因為我們沒有經歷過神蹟。他們在教會歷史中,找不到像新約時代那樣的神蹟。當代的靈恩運動中,有些人有意無意的誤用了聖靈的恩賜,致引起人們的反感。所以,人們不信 今天有聖靈恩賜的真正理由,完全不是基於聖經的教導,而是基於經驗。(請參考 傑克.戴雅著,任孝琦譯:《聖靈權能大驚異:一位達拉斯神學院教授對靈恩運動的經歷和反思》 (台北:以琳,1995),頁 50-52。)當你打破了神蹟終止論,你便能夠以開放的心去期待神奇妙的工作。當然,我們不應凡遇到奇事便覺得是從神來,聖經教導我們要以真理察驗一切的事。 第二原則: 聖經沒明確支持的事,我們不能要求所有信徒一起跟着做;相反,聖經沒明確反對的事,也不應禁止所有信徒去做。這個我不多解釋了,我相信大家在邏輯上都會同意的。但我們在反思神學問題時常會忘記了,只要我們常提醒自己不要變成這兩極便成。在福音派的圈子中,有些人是傾向反對一切靈恩式的聖靈工作。但我認為除非我們很確定聖經禁止那做法,否則我們應先默存在心、反覆思量,不要太快猛烈的反對那做法,以免「跟車太貼」的反對了真實的聖靈工作。(請參考《小心不要褻瀆聖靈!》) 第三原則: 聖經沒有記載過的事,不代表神在今天不能做。神能做超越聖經記載的事,但祂當然不會做違反自己性情和教導的事。(請參考《對聖經中神蹟的三種看法(歷史,典範或例子?)》和《神會否做超越聖經記載的事?》) 或許你已留意到,第二和三原則其實是適用於一切神學範疇的,而不只在聖靈工作的。但在討論聖靈工作時,大家很容易被激化為兩極的立場:有些人甚麼也反對,有些人甚麼也接受,所以我們更需要不斷提醒這兩個原則。 第四原則: 對於你心中仍有疑問的聖靈工作,你不需強迫自己去做。聖靈是給人自由的,你不需覺得被逼去經歷他。我們不應強逼人操練某種靈恩經歷,或是令人覺得沒那經歷便是不夠「屬靈」。畢竟每個人的信仰階段不同,性情也不同,經歷神和事奉神的方式也可不同,我們不能太心急或強逼人去經歷神。其實不單是聖靈工作,若一個人覺得自己未預備好,我都不能強逼他去傳福音或帶敬拜啦,甘心樂意和自己情願的心是很重要的。 而且,小心地渴慕神的同在也是必須的!神那麼豐富,我們要經歷盡所有層面的屬靈事物,本身已要用時間去體驗。若有一些聖靈工作是你仍有保留,你大可不用介意先不去做,你可先專心做好那些你已明白和已在做的屬靈事,那都夠你操練了。對於靈恩的事物,要慎思明辨,想清楚先去做,也是聖經的教導啊(約壹四:1)。 接下來,我會嘗試用這這些原則分析一個靈恩現象。 例子:被聖靈擊倒當代很多靈恩聚會中,牧者會按手在會眾身上,然後被按手的人便會倒下來。我們通常會稱之為「被聖靈擊倒」。 聖經中是沒有這個術語的。但聖經中是有不少人,因為較「直接」的與神接觸而受不了,站立不住或倒下來的。例如:• 王上八10-11:第一聖殿建成後,祭司把約櫃運入至聖所。當祭司從聖所出來的時候,耶和華的榮光大大的充滿了聖殿,令到祭司們都腳軟了,站不穩。(這裏沒被擊倒啊!) • 結一28:以西結有一日站在河邊,耶和華的靈突然降在他身上,他看到很多希奇古怪的異象:狂風、火雲、四臉四翅的活物、轉來轉去還有眼睛在其上的四個輪子。最後在看到所有異象上的穹蒼的再之上,有神榮耀的寶座,有火、雲彩和光輝圍繞着。當以西結一看見耶和華這榮耀的形像,便立刻「俯伏」在地。(「俯伏」一詞也可解作「倒下」,但從下文以西結仍有意識去聽神說話,他應是有意識的俯伏在地,而非嚇倒下來。見到這麼驚嚇的異象都沒有暈倒,可見以西結膽色過人!)• 徒九3-9:耶穌在大馬士革的路上向保羅顯現。耶穌的榮光一照到保羅,保羅就仆倒在地,還照盲了保羅的眼睛,令他三天都沒胃口吃喝!(那時保羅還是在敵擋耶穌的,見到耶穌這樣顯現,換了是你也一定會大嚇一驚!)• 啟一12-17:約翰在異象中一看到耶穌,那形像實在太震撼了,他立時便仆倒在地,像死了一樣。要耶穌拍醒他,對他說「不要懼怕」。(其實突然見到榮耀的耶穌,真的沒可能不𢣷怕!) 我暫時只想到這些,聖經中還有更多不勝數的例子。總結來說,若神的榮耀臨到一個人,那人會受不了會倒下,其實是很正常的。若將「被聖靈擊倒」一詞定義為「人因遇見神的榮耀而倒下來」,那今天仍會發生這種事也是合理的。但我們要留意,新約聖經並沒有教導教會要有組織有規模的令信徒們「被聖靈擊倒」;同時也沒有教導說「教會不應這樣做」。所以在「被聖靈擊倒」的例子,「原則一」其實不太適用,因為它還算不上教會中的神蹟性恩賜,也沒甚麼「終止」与「不終止」的問題。 雖我在一些教會歷史或近代和當代的見證中,仍看到有些佈道家常常會令人在神的榮耀中倒下來,但我不覺得這是一種普遍教會和信徒都要渴求的屬靈經歷和現象。因為若用「原則二」來看,聖經既沒有把它列為教會應當渴慕的屬靈恩賜(如先知預言/醫治/方言等),我便認為沒有人能要求所有教會和信徒都要追求「被聖靈擊倒」的經歷。我們也不可說沒經歷過「被聖靈擊倒」的信徒,比那些有經歷過的較不屬靈。 同樣再用「原則二」,因為聖經也沒明確反對這事,所以我也不反對一些教會和信徒熱切的追求這經歷。從聖經的例子來看,親眼看見神的榮耀並沒有明顯令當時人的靈命提升,但我相信這對當事人是很深刻的經歷,也不排除這對他的生命有深刻的影響。我聽過一些信徒分享他們在經歷「被聖靈擊倒」後,生命有很大的改變,我真誠的為他感謝神。我相信神是可以用這種方式持續的祝福某些教會和信徒,因而他們會把此變為屬靈傳統。按「原則三」來說,神在聖經中沒有這樣做,不代表今天不能這樣做,而這事也無明顯違反神個性和教導的地方。 但這裏也要再三提醒大家,若「被聖靈擊倒」變成了某信徒群體的傳統,而他們沒有好好教導信徒如何理解這事,他們可能會出現偏差的心態:想一定要經歷得到「被聖靈擊倒」,或是因未有這經歷便認為自己不夠屬靈,感到沮喪失望。甚至我看過不少我認為是「虛假」和「不造就人」的例子:那被按手的信徒是明顯有意識的自己倒下來,或是負責按手的牧者強行把人按下去。這便是「原則二」要提醒我們的地方,不要把「不是絕對」的事物「絕對化」。(其實這不只是出現在「靈恩」的事上。你若把以「三福」、「四律」的佈道方式絕對化,說凡是信徒都要學懂這佈道方式,那也會出現類似的偏差。) 相反,我們也不應全盤否定和反對一切「被聖靈擊倒」的現象,說它必然不是來自神。當今也有神學家說現今「被聖靈擊倒」的人都是向後倒,但聖經中的人都是向前倒,以此來反對一切「被聖靈擊倒」的現象。但坦白來說,我從聖經經文實在看不出每次倒下都有特定方向(可能是我不太懂原文),按常理來想,應是隨意倒向不同方向吧!總之聖經沒有明言必然要倒向或不倒向何方,我們便不應以「倒下的方向」作為判斷一個人是否真的「被聖靈擊倒」的準則。 連帶着「被聖靈擊倒」,還有一些千奇百怪的現象,好似某些人被聖靈充滿後,會於地上笑,有人會模仿生物的叫聲和動作,這或會讓人感到很奇怪。 如用「原則三」去看,我沒膽量說神「一定」不會用這類方式叫人經歷神,也沒膽量說這「必然」違反神真理。不過總讓人感到有點古怪。 (其實聖經中也有相關的記載:但4章中,尼布甲尼撒便變成「野獸」,聖經明確記載這是神令他變成這樣的。不過也要注意這是一個「負面」的例子,因為尼布甲尼撒太驕傲,神才如此對他。同時,這令尼布甲尼撒從此敬畏神,也算是「正面」的影響吧。) 我相信明白「被聖靈擊倒」的相關經文後,便會渴慕可以這樣經歷神,此後每次有牧者呼召弟兄姊妹出去經歷「聖靈」,我都會帶着盼望的心出去。可是至今我都未曾被擊倒過,自己也有點失望。我問神:為何我沒有此經歷? 我不夠屬靈麼?還是牧者不夠屬靈? 後來神回應了我,原來我在其他層面經歷已足夠,沒經歷過聖靈擊倒不代表不屬靈。於是我釋懷了,再沒有那慾望去追求這經歷。 當然,遇到聚會的牧者發出邀請,我都會帶着開放的心出去,或許神又會讓我有新奇的經歷呢? 以下是另一位對靈恩聖經記載有深入了解教牧的真理提醒,大家可作參考 “在靈恩禱告中突然被聖靈「擊倒」,這是聖靈的工作嗎?” 這問題應該怎回答呢? 答案是:倒地肯定是聖靈工作,是經歷神聖靈同在的人, 在神面前站立不住的現象。 不過,「倒地」不一定是聖靈工作的必然結果。「倒地」之現象在聖經裡面有很多記載: 歷代志下 5:14 記載當所羅門聖殿建造完成,利未人將約櫃抬進至聖所時,神的榮耀充滿了聖殿,以致於祭司「不能站立」供職。此「不能站立」不一定是「擊倒」,有可能是蹲下,或是跪低。 這種無法在神面前站住的現象,象徵人無法與至聖至榮的神面對面的事實。等於我們無法直看太陽一樣! 聖經(結 1:26-28、但 10:4-9、啟 1:17)有許多先知在經歷神同在或顯現時,都出現「倒下」的現象。 (徒 9:3)保羅在大馬色遇見主的時候,他也是仆倒在地上。這些例子都指出,人在至聖至榮上帝的面前,是站立不住的! 但聖經也提到有些遇見神顯現的人沒有「站立不住」的現象。 創 17:1-22 記載亞伯拉罕遇見神,和士 6:11-24 記載基甸看見神以使者的身份顯現。這兩次都沒有說到他們在神面前「倒下」。 總結:當人遇見神的時候,會否「倒下」,是視乎聖靈。 聖靈是有能力的,同時聖靈也會以溫柔的角色出現。例如(徒 9:31)教會初期受逼迫的時候,聖靈藉著保羅,建立許多地區的教會,也「安慰」了許多人的心。(羅 5:5)保羅也告訴教會肢體,聖靈會把神的愛“澆灌”在人心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