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華人社會,街頭賣藝某程度上就如同行乞。只有不務正業的人才會走上街頭賣藝的路。如果我在出發打工假期前說給家人知,我主要的目的是街頭賣藝,他們一家會說我沒出色吧,大力反對我去吧(其實老爸在我回港後,有時候都說漏了嘴,問我行乞有什麼感覺= =) 但在外國, 街頭賣藝其實是相當普遍的。像是我最愛的男歌聲之一 - Damien Rice (曾唱電影“CLOSER“主題曲"The Blower's Daughter"),他也曾環歐街頭賣藝過。他在街頭吸取經驗、成長,成為了一名出色的歌手。 街頭賣藝其實是一件滿有意思的事,因為它是帶給別人歡樂的行業。在星期一的中午, 看到一場有趣的小丑表演。在星期五的晚上,聽到賣藝者在街道上彈爵士樂。在女友生日當天, 送她一支氣球花。 賣藝者能為這冷冰冰的街道帶來生氣。 對我們這些藝人來說, 能和觀眾近距離接觸是幸福的。我們透過和觀眾的互動,觀察觀眾的即時反應,便能更了解流程上需改進的地方。會知道什麼是觀眾喜歡看的, 什麼是觀眾不懂欣賞的。他們可能沒有上前和你對話、給你意見, 但他們可能會停下他們的腳步, 可能會用捐贈(Donation)表示欣賞你的表演。這是對表演者很重要的經驗。 正所謂熟能生巧,表演得愈多,心理質素愈好。就更能把握未知的機會。 可能會有人邀請你表演,上電視,什至更多更多。 有人問:「我沒有什麼才華, 可以當街頭藝人嗎? 」 答案是可以的, 只要你有帶給別人觀樂的心, 你就可當街頭藝人。你跳舞不太好, 但你常帶著笑容。你扭氣球只會扭劍和槍, 但你會在扭氣球時逗小朋友開心。你已是一個很出色的街頭藝人。 如果你沒有笑容,的確,你和一名乞丐沒有分別。 後話:曾在等工車回家時,有一名“乞丐”四處問及候車乘客有沒有零錢,因他沒錢坐車回家。想不到。。。有人給了他20AUD。。。你知道嗎?20AUD真的不是少數目。。。我賣藝可能要兩小時才有20AUD的說。。。 不過。。。我想要的, 不單是「工資」,我要的,是大家的認同, 大家的笑容。 不過。。。如果只是為了錢, 做乞丐比街頭藝人更好。 在澳洲賣藝一年,我對身為街頭藝人這個身份,帶給無數人歡樂而自豪。 我就是只會扭劍和槍的人。可是,我可是曾在Adelaide讓十多人快樂過。 Have a good day! ======================= 我的facebook group: https://www.facebook.com/hkyoyowing.page 其他文章: http://iamhkyoyowing.blogspot.hk/2012/11/Index.html 我的街頭賣藝影片: http://www.youtube.com/watch?v=YmdDrRGR7JA&feature=share&list=PLWoFtfuCwiZD3s4f2tFfAP1CORgoLEev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