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公佈了《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幹問題的解釋(三)》(徵求意見稿)。房地產、國中、生育權等熱點話題都涉及其中。其中,關於夫妻離婚時不動產歸屬的司法解釋極具顛覆性。在房價居高不下已成為民生話題的今天,這一司法解釋立即在社會上引起了不小的轟動。“終於知道,還有一種人可以做我的房東:合法丈夫!因為我的房產證上沒有我的名字!”在得知最高人民法院公佈的《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幹問題的解釋(三)》(徵求意見稿)的詳細內容後,一向溫文爾雅的張嘉寧頓時怒不可遏,於是在自己的微博上留下了這段頗具諷刺意味的文字,其中張建英在這條微博上的努力也得到了最高法院眾多女性朋友的大力支持。新的解釋讓妻子失去了“安全感”,張嘉寧的憤怒不無道理。31歲的張佳寧是一個兩歲女兒的母親。由於丈夫家條件好,婆婆希望她留在家裡照顧女兒的家務。女兒出生後,張嘉寧辭掉了在財富500强公司的工作,當上了全職媽媽。現在,張嘉寧每天都在家裡忙,把寶寶和公婆伺候得很好。雖然房產證上只有丈夫的名字,但她過去總覺得沒問題。因為房子是婚後公婆買給他們的,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即使房產證上沒有名字,他實際應該享有市值200多萬元的房子一半的產權。但根據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萬一將來張嘉寧與丈夫離婚,房子將成為丈夫的個人財產。“我辭職生子,做家務,服侍公婆。我為這個家庭付出了很多。在這部法律面前,我怎麼能成為“浮雲”?萬一老公有外遇想和我離婚,我不僅老了,還找不到工作,房子裏也沒有份,這讓我覺得太沒有安全感了!”張建寧如是說。“釋法三”出臺後,網絡上支持和反對的聲音幾乎相等。一方如以女性為主的張嘉寧等一方堅決反對新解釋,認為新解釋會毀了婚姻,使成人英語課程他在婚姻中處於非常危險的境地;另一方以男性為主,强烈支持新解釋,認為新解釋使家庭中的產權關係更多明確並保護房地產真正投資者的利益。”現在很多女人都是為了男人的房子結婚,但是房子是我父母辛苦攢下的半輩子的定金。為什麼一分錢都沒付的女人離婚時要分得一半?誰來保護老人的權益?”有男網友這樣說。有網友總結:聽到新規後,男人在笑,女人在哭。這是因為在中國傳統文化和習俗的背景下,似乎結婚買房一直是男人的責任,而女人主要承擔裝修、家電、汽車等嫁妝。囙此,民間有“生男孩是建設銀行,生女兒是招商銀行”的說法。《三解釋》關於房地產分割的規定,傾向於實際出資人,自然保護了男方及其父母的權益,而婚姻中的妻子則失去了財產保護。很多女性對此很難接受,甚至在網上發起倡議:因為對女性來說,婚姻只能得到傷害和付出,所以女性不應該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