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前有一名少女,她的家發生火災了!她被一位年輕英俊的消防員救了,感激對方之同時,更對人家一見鍾情!不久之後,很不幸地,她工作的店子也發生火災了!她巧合地又被同一位年輕英俊的消防員救了,她很強烈地覺得這是兩人之間的緣份,對人家的暗戀之情更深了!她想向人家表白,可是,一方面感到很難再有機會跟他相遇,又害怕會被拒絕!不過,她希望可以表白的念頭實在太強烈了!竟然令她決定放火!希望可以在第三次被他拯救的時候,向他表白,並認為如果他一共救了她三次,也應該會相信兩人之間是有緣份的,不會拒絕他。於是,在她工作的店子中燃起了,她自己認為很浪漫的"愛之火"!再一次引起火災了!不過,她的老闆及時回來,在火勢變大之前,自己把火撲滅了,而且更發現是她放火的!雖然她哭著告訴老闆,她為什麼會放火,但老闆仍是報了警,讓警察抓了她!沒有同情她!因為即使是再深的愛,也不是可以胡亂地放火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