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中這一對外籍夫婦在四十多年前遺失了結婚戒指,在慶祝金婚紀念的時候找回來了,成了最好的禮物,真有意思。說來,最近香港有藝員結婚,找人以紋身的手法,在左手的無名指上紋一個紅色的小圈,當作是結婚戒指。做法有創意,又可以留一生一世。那麼,有人會效法嗎?不過,會同意那樣做的女子,應該不會有很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