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是目的,置業是手段。 居住是人之理所當然,更是人的一部份,並非只得一個方法可達到居住這的目,要居住也可租屋,奈何迷失者往往本末倒置並視置業為目的,這種以為自己有能而去追自己實際不能的事,其後果除了苦就沒有別的了,因為置業乃為投資了。 當下迷失者要明白我看見我在尋找置業的痛苦感受,我全心地接納這種感受,並且放下對它的需要。 即是看見它、接納它、放下它。 進而改正居住的想法。 點擊圖片放大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