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全家蒙恩得救 我剛成家那幾年家裡很窮,誰料到屋漏偏逢連陰雨,妻子患了乳腺癌,我有嚴重的胃病,女兒也得了肺病,我們一家人都活在病痛的折磨之中。為了看病,家裡僅有的一點積蓄都花光了。正在我們痛苦絕望時,1993年臘月,一位親戚把主的救恩傳給了我,我們一家人都信了主,漸漸地一家人的病不知不覺都好了。為了還報主的愛,我就出去傳福音,主祝福我們很快就傳回一千多人,建立了二十多處教會,我也被提拔為教會的長老,弟兄姊妹都到我家來聚會。 逼迫臨到 1994年8月份,中共政府看到信主的人越來越多,便開始抓捕信徒。有一次聚會我正在講道,派出所所長和一個警察闖進我家,所長對我怒吼道:「以後不准聚會了,你們這是非法聚會,是國家不允許的。」我不解地問道:「法律上明明說宗教信仰自由,可你們怎麼能說我們是非法聚會呢?」所長趾高氣揚地說:「宗教信仰自由,那是說給外國人聽的,你們要信就要辦證歸屬三自教堂,三自教堂才是受國家保護的。」我說:「我信神是要得生命,辦證了就屬於公會管,就是信君王了,我們信神就只依靠神,不能依靠勢力,經上記著耶和華神說:『不是倚靠勢力,不是倚靠才能,乃是倚靠我的靈方能成事。』」(撒迦利亞4:6)所長看我意志堅定,便威脅道:「你們再信,就把你們抓起來!」說完後,他們就氣沖沖地走了。 1995年3月的一天, 警察把我和三十多個弟兄姊妹抓到了派出所,因派出所裡關不了這麼多人,就把我們關進旁邊的電影院裡。 警察把我帶到電影院樓上的臨時審訓室,剛進去一個警察就大聲呵斥讓我跪下,還沒等我反應過來,另一個警察上前就把我的手拉到背後,反銬住兩個大拇指,接著他們就開始審問我:「傳你的人家住在哪裡?你們教會有多少人?」不管他們怎麼問,我都回答說不知道。警察惱羞成怒,舉起椅子威脅道:「你不說,老子用椅子砸死你,這是共產黨的天下,要信就信共產黨。快說!」看到警察那副凶神惡煞的樣子,我不由得想到主耶穌的話:「我差你們去,如同羊進入狼群;所以你們要靈巧像蛇,馴良像鴿子。」(馬太福音10:16)主的話讓我心裡亮堂了,我意識到只要什麼都不說,他們就沒法往下問。如果漏一點口風,那他們審問起來就沒完沒了。於是我默默地禱告主加給我信心,不管怎麼審問,我都回答不知道。警察硬逼我交出人來,否則就要罰款。這時一個警官接到縣裡打來的電話,說有一艘旅遊船翻到長江裡了,船上六個臺灣人都被淹死了,讓他們馬上過去協助處理遊船事件。警察顧不得再管弟兄姊妹,罰了我和幾個重要同工兩百元錢,不得已把我們都放了。後來聽村長說派出所原本計劃抓信主的人罰款五萬元,結果不但沒有罰到錢,還給臺灣死難者的家屬倒賠了幾百萬的保險費、安葬費。我不由得想起聖經上話:「……伸冤在我,我必報應。」(羅馬書12:19)我和弟兄姊妹看到了主的作為,更加堅定信心要跟隨主走這條路。 我被判三年勞教 沒想到過了二十天,公安局、檢察院和法院出動了大量警力,一會功夫就把教會同工和接待家等三十五人抓走,警察去我家抓我時,那天我碰巧不在家,他們沒抓著。第二天,他們帶著槍在我回家的路上等著,當我出現後便強行將我帶到了派出所。到派出所後,所長對下屬說:「杜軍的材料已經整理好了,直接把他送到縣城監獄去。」他們二話沒說就把我押送到了監獄。一個月後,警察將我押到法院進行公審,法官問我:「你信的是什麼?為什麼信?」我想到主曾說:「但你們要謹慎;因為人要把你們交給公會,並且你們在會堂裡要受鞭打,又為我的緣故站在諸侯與君王面前,對他們,作見證。」(馬可福音13:9)就坦然地說:「我信的是真神主耶穌,因為我們信主耶穌全家人的病都好了。」我的話音剛落,法官就厲聲嚇道:「你們上當受騙了,外國人叫你們信神,就是要你們忍耐,那樣你們就被他們控制了。」聽法官這麼一說,我才明白政府抓我們這些信主的人,原來是為了維護它的政權。但我心裡清楚我們信主只是按著主的話做,並不做任何違背國家法律的事。今天臨到這樣的事,是在與主同受苦難,這是我的榮幸,於是我表態說我信主是信定了。法官見我絲毫不為所動,就宣判說:「我們想開會都招不來人,你們一聚會就是幾百人,你這是造謠生事,迷惑人心,擾亂社會治安,判你三年牢教!如果出獄了你還信神,就槍斃你。」我當時聽到宣判的結果,心裡雖然有些生氣,但想到經上說過:「……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生命或作靈魂。下同)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馬太福音17:24-25)主的話給了我力量,使我有信心跟隨主走十字架的道路。 在監獄裡傳福音 宣判後我被安排到農場去改造,在坐監期間,我想到約瑟被惡人所害賣到埃及,但約瑟不否認耶和華的名,就有耶和華與他同在。又想到經上說:「…… 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馬可福音16:15)於是我給獄警和犯人都見證主的福音,有很多人都信了主。所長胳膊上有皮膚病,看了很多醫生都沒能醫治,我就跟所長傳福音,見證主的恩典,並為他的病禱告,所長的皮膚病很快就得到了醫治。所長得到了主的恩典,看到了主的奇妙作為,他也信了主,經常跟我一起聊天、聚會。後來,所長安排我做炊事員,農忙期間,我還能請半個月的假,回家幫妻子幹活。我心裡很清楚,這完全是主的恩典,是主的智慧和全能的彰顯啊!讓我看到人做不到的事在主凡事都能做到。我雖在監獄裡,但主與我同在,生活雖然苦一些,但能為主做點事情,心裡真的感到無比地榮耀。 釋放後的所聞 兩年後,我被減刑一年提前釋放回家。當我回家後才得知,在我坐牢期間,中共一直都沒有停止對信徒的迫害。1995年4月份,我大女兒到一個接待家聚同工會,公安局把近二十個弟兄姊妹全抓走了,那天被抓的重要同工中,一姊妹被判了兩年刑,兩個弟兄都被拘留了半個月,其餘的弟兄姊妹都罰了五十元錢才讓回家。8月份,我們教會一個弟兄被抓後,派出所的所長不敢打信徒,就請了黑社會的打手去打他們,所長和兩個警察蹲在一旁看。沒想到這個打手正準備打弟兄時,突然口噴鮮血一頭栽倒在地,所長因害怕才把弟兄放了。弟兄看到了神的作為,信心大增,出來以後繼續傳福音見證主。 一點感想 在經歷中共政府的迫害中,我看到了主的能力浩大,當我們生命遇到威脅時,是主奇妙地保守了我們脫離險境,得以生存下來。同時我們也看到了中共政府抓捕迫害我們,外表是恨我們,其實他們是在恨主,正如主所說:「世人若恨你們,你們知道(或作:該知道),恨你們以先已經恨我了。」(馬太福音15:18)感謝主愛伴隨!無論我以後遭遇多大的危險患難,都要跟隨主的腳蹤往前走! 杜軍 摘自《中文聖經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