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信主的弟兄姊妹都認為,自己一直看望、扶持幫助弟兄姊妹,也常常奉獻,就是主所喜悅的人;也有人認為自己撇家捨業,幾十年如一日傳福音、牧養教會就蒙主稱許了;還有的人認為自己對人能包容忍耐,做到罵不還口、打不還手就已經變化了;更有些人覺得自己在家體貼父母,疼愛兒女,能愛人如己就是有變化了…… 我們不可否認,凡是真心信主耶穌的人,外表行為上都有一些變化,這的確是主耶穌作工達到的果效。但是我們外表行為上的變化,並不代表我們的性情變化了,為什麼這樣說呢? 末世道成肉身的全能神來在人中間發表話語,把這個問題的根源說得很清楚,也把這方面的真理說得很明白、透徹。全能神說:「性情變化與行為變化實質不一樣,與作法變化也不同,都有實質的區別。多數人信神都特別注重行為,因此在行為上都有改變,信神以後不與人相鬥了,也不打架罵人了,也不抽煙、不喝酒,公家的東西一個小釘、一塊木板都不佔,甚至吃了虧受了冤枉也不打官司,的確行為上都改變一些。因著信神以後感覺接受真道特別好,另外也體嘗到聖靈作工的恩典,特別有熱心,甚至什麼都能撇,什麼都能做到,但是到了最終,信了三年、五年、十年、三十年以後,因著人的生命性情沒有變化,又老病重犯了,狂妄自大更變本加厲了,開始爭權奪利、貪教會錢財、唯利是圖、貪地位、貪享受,成了神家的寄生蟲了,尤其那些做『帶領』的多數都被人棄絕了。這些事實說明了什麼?光是行為變化並不能持久,人的生命性情若沒有變化遲早會凶相顯露的。因為行為變化是源於熱心,再加上當時也有一些聖靈作工,人發熱心、獻一時好心這是極容易的事,正像外邦人所說:做一件好事容易,難的是一輩子做好事。一輩子做好事人做不到,人的行為都是受生命支配的,生命是什麼行為也是什麼,自然流露的東西才代表生命、代表本性,偽裝的東西不能持久。」「人有好行為不等於能順服神,更不等於與基督相合,行為上的改變都是根據道理、憑著熱心做出來的,並不是根據真實的對神的認識,不是根據真理,更不是根據聖靈的引導了,即使有時受點聖靈支配,但不屬於他的生命流露,更不等於人認識神,行為再好也不能證明他是順服神的人,不能證明他是實行真理的人。行為上的改變是一時的假象,是發熱心的表現,不屬於生命的流露……」(摘自《座談紀要·外表的改變與性情變化的區別》) 從神的話中看到,雖然人能撇棄、花費為神作很多工作,外表也能幫助人,不罵人、不與人爭鬥了,但是我們的罪性還在裡面,比如狂妄自大、彎曲詭詐、弄虛作假、說謊欺騙……人有這些敗壞性情就還能隨時隨地抵擋神。當神的作工不合乎我們的己意時,我們就會對神產生觀念甚至論斷;嘴說願意滿足神、愛神,但當我們遇到禍患,家裡不平安時,心裡就對神產生誤解、埋怨;另外,我們雖然牧養教會、傳福音,但卻處處高舉自己、見證自己讓人高看,讓人擁護;我們撇棄花費還能與神搞交易,換取進天國得賞賜、得祝福……這些都是信主多年的人共同認可的事實,所以說人外表行為的變化根本不代表人的性情變化了。 這讓我想起了,當初的法利賽人世世代代在聖殿裡事奉耶和華神,走遍海洋陸地傳福音講解律法,常常站在十字路口禱告 ,把律法經文繡在衣服袖子上,外表的好行為和敬虔讓人無可指責,可是他們卻背後侵吞寡婦的財產,殺害先知與義人,因此主耶穌咒詛假冒為善的法利賽人,並給他們定了「七禍」。並且當主耶穌來作救贖人的工作時,他們卻不認識神的作工,以主耶穌的作工超出舊約律法為由來抵擋主與主的作工,給主耶穌造謠說主是私生子,是一個人,不是神。即使主耶穌復活了,他們還讓兵丁撒謊,說有人把主耶穌的身體偷走了。另外,法利賽人除了把主耶穌釘十字架這大惡外,另外一條最大的惡行,就是與神爭奪神的選民,爭奪地位。主耶穌在以色列作工三年多,沒有得著猶太教,整個猶太教都沒有幾個人信主,主要就是因為法利賽人把神的選民都牢牢控制在他們的權下,他們自己不尋求、接受主耶穌的作工,還不允許猶太百姓信主耶穌。因此主耶穌咒詛法利賽人說:「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走遍洋海陸地,勾引一個人入教,既入了教,卻使他作地獄之子,比你們還加倍。」(太23:15)從主耶穌解剖、咒詛法利賽人假冒為善、與神為敵的實質來看,我們還能說信神光有好的行為就代表有真實的性情變化嗎? 那怎樣才能達到性情變化呢?全能神說:「外表上有一些改變做了一些好事,這不等於性情變化,你沒有真理,你的看事觀點還是老舊,甚至和外邦人一樣,你的價值觀、人生觀仍沒有變化,起碼該具備的敬畏神的心都沒有,這就離性情變化差得太遠了。要達到性情變化最主要還是追求認識神,對神有真實的認識。」「神作工拯救人不是裝飾人的好行為,神作工是為變化人的性情,讓人脫胎換骨成為新人。所以,神審判人、刑罰人、試煉人、熬煉人都是為變化人的性情,達到能絕對順服神、忠於神、正常地敬拜神,這是神作工的宗旨。」(摘自《座談紀要·外表的改變與性情變化的區別》) 我們從神的話中看到,認識神的作工是人性情變化的唯一途徑。也就是說,人只有接受神末世的審判工作,經歷了神的審判刑罰、試煉熬煉,達到對神的性情、神的所有所是有真實的認識,達到對神有了真實的敬畏之心;人身上的狂妄、自私、詭詐、邪惡等敗壞性情都脫去了,達到了潔淨變化;人的人生觀、價值觀也發生真實的轉變,能憑神的話活著了,這才是生命性情的變化,才是真實的變化。如盡本分事奉神不再在乎別人怎麼看,怎麼評價自己了,而是能處處見證神,高舉神;也能愛神所愛,恨神所恨,對撒但、敵基督能棄絕、恨惡,對神要拯救的人能給予扶持、幫助;也有了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不再貪戀肉體享受,一味地追求吃喝玩樂了。在凡事上都能以通行神的旨意為己任,以順服神的擺佈安排為天職,能真正成為敬畏神遠離惡的人。這才是真實的性情變化了,是蒙神稱許的人。 摘自《探討東方閃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