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2013年看的第一齣舞台劇,竟然是以大失所望收場。 友人提議看《伊人》的時候,筆者已經在網上搜集了一些資料。看到宣傳海報與另一齣同期的《女兒紅》的海報有幾分相似。如果撇開外觀來看,單純在構思上是同出一徹的。當然,我不斷定是誰抄誰還是恰巧? 看了一些關於此劇的簡介,嗯,看完簡介還是不知它想寫甚麼。看來是寫宣傳簡介的人功夫不太到家,還是希望寫得玄一點,讓大家入場很有意外驚喜吧? 糅合文字、動作、音樂和光,以廣東話演出的劇場作品 「所謂伊人,在水一方」。。。。。 除了嘆息和觀望,誰真有翻山涉水的能耐與剛柔去捉拿、擁抱那生命中的伊人? 十二人從家中出發,跑過城市的維度、攀越自身的圍牆,裡應外合,在2013年之始,寫下寄託心底伊人的情書。好在日後或明媚或孤單的旅途上保存今朝的純粹與對她底愛的尊嚴。 我看的是首場,開場前粗略估算約滿了七成座位。全劇約一小時四十五分鐘,不設中場休息。 拿起場刊,開宗明義以:「糅合文字、動作、音樂和光,以廣東話演出的劇場作品。」,再看分場表,足足二十一幕。心中已經抱有疑問,在一百二十分鐘不足的時間裡打算演出二十一個分場?不是高手是難以駕駑這種劇本,而我,是擔心年青人沒有好好衡量自己的能力。 最不能令我同意的,就正正是所謂:糅合文字、動作、音樂和光,以廣東話演出的劇場作品。很不幸的,所謂文字是支離破碎而不能令觀眾感動的膚淺對白;所謂動作,是沒有張力目標不清的所謂舞蹈。至於音樂和光是最令我覺得過份的,竟然只是一些普通不過的打燈,餘下一些以嘈音去想表達一些東西,卻表達不了的吵耳聲。 去年,我首推《無罪》為2012年第一的垃圾級劇本,今年我恐怕《伊人》會成為大熱。 十二個演員,無疑是十分落力演出的,畢竟是年青人,火喉未到可以接受,筆者本來就是打算純支持本地創作的新劇本和新演員才購票入場的。雖然筆者感到有部份演出太過火、太造作,有些沒有充足揣摩角色而演出了「呆若目雞」。更甚者是有兩三位演員好像眼神游不定,是怯場還是心不在焉。是因為首場關係吧?還是以為在漆黑環境觀眾未必會望得很清楚?作為一個演員,儘管那一刻不是自己讀對白,儘管觀眾的焦點不是投在自己身上,但無時無刻也要認為觀眾目光會投向自己是理所當然吧?筆者對演員的努力是持肯定意見的,不過還是需要多點磨練。作為演員,日後還是會繼續看到像筆者這種寧願被人覺得剔挑的觀眾,也要將意見傳達給舞台劇製作人員慎之戒之的人。 舞台設計,我是給不合格,幾乎零分。我完全不知那個台是甚麼作用的?對全劇沒有甚麼幫助,背景欠奉。燈光的運用還是停留在中學劇社的模式,這我不怪你。但就不要也將光算進賣點之一 好了。 全劇服裝,除了飾演心理學家Vicent、亞里薩和費爾米納曾經有過「服飾」外,我只看到全劇的人是白色Polo加自己的牛記。呀,還有一位是穿了連身裙的,這就是「服裝」!與去年看《戀戀仲夏》那種重現中世紀西歐服飾真是差天共地了。 道具方面,我想是除了劇本和舞蹈以外最值得筆者去寫的。開場先來一隻真的白兔,然後是不知想表達甚麼的穿白布鞋。但在其中一個分場竟然又以真人去扮寵物。老實說,白兔出現至少三幕,每次主人也不盡相同,卻不知想帶出甚麼訊息,另一邊廂卻以真人去扮寵物,一抓就將主人在行李箱裡的衣物幾乎全部拋了出來,是惹笑還是反智呢!還有那支以真人發聲假扮的木槍、重覆出場卻分別扮演著傲翔與天使的「天使之翼」,那些小得可憐的搖搖......彷彿是六歲小孩在拿著玩具槍、玩具飛機在自己想像自己玩耍的一幕! 筆者只能認同那些木椅的使用是恰如其份,至少在好幾個分場裡也發揮了應該的作用。而其中一幕演員在擲櫈,友人與筆者原來那刻不約而同,都覺得是觀眾的心聲! 舞蹈方面,我只能說是重覆,重覆又重覆。我不知道是先有分場時間再有劇本細節還是甚麼,感覺上就是電視劇「拖片」式的重覆。有好些地方,舞蹈帶來了表達演員內心感受的力的表現,奈何過份重覆,令觀眾很生厭。舉個例,其中一幕演員說在警校中途離開,以敬禮和步操來表達一種「力」,但操得太耐了!這種情況在全劇裡彷彿比比皆是。還有那演員出場以混地胡蘆慢動作出來,不如正正經經走出來罷!其中有位演員,我不知他是功夫新星還是暴力狂徒,為何可以不斷的打側手翻、翻筋斗,但表達出來的訊息還是.....沒有! 另一壞情況,是一個概念重覆出現。比如男演員抱起女演員的舞蹈竟然一而再出現在不同分場。以真人發聲假扮汽車復又在另一場景以同樣手法去表達電單車。以同一件天使翼道具重覆表達,但不堪入目的是以一位演員用手拿著舞來舞去。我覺得有些概念是可以的,但不能在同一劇裡不斷重覆。這只會令觀眾覺得你們很技窮。做舞台劇不是做街頭賣藝,就算你視為拿手絕活的技能如何好看,在一場裡不斷重覆只會令舞台平面、寂寞和萎縮。 說到這兒,筆者好像還沒有好好的寫這個劇的內容。很抱歉,我只看到穿梭其中有幾個沒頭沒尾沒主旨沒意義故事:阿傑不懂得哭而去看心理學家,某某想離開家嘈屋閉的家獨個兒去環遊世界,一個五十年前關於亞里薩和費爾米納的所謂愛情故事。還像還有一個輕輕帶過的西邊街舊樓和爬窗入自己家的故事。沒頭沒尾,穿插場景間不清不楚。最可憐是想表達的東西是甚麼?我只能隱約見到編劇想表達一些東西,表達不了,或者說是眼高手低。 《伊人》的劇本應該是集體創作,而到後來成了「我想跳側手翻」、「我家兔仔想出鏡」、「我想show兩手瑜珈」的零碎式創本。是高深莫測還是支離破碎,其實就是一念之差。 香港的舞台藝術已經人材不多,中年一輩剛愎自用的太多,當中不少只有藝術家的脾氣卻沒有藝術家的材料,未來就要靠年青的一群。如果新一代的舞台工作者只有這種材料,筆者真是替香港的舞台劇未來擔心了。如果真係能力未及,才華有限,筆者建議退而求其次,選一些外國知名劇本去演好了。 昨晚,很有一種恨鐵不成鋼的感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