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古代,江戶的本鄉地方發生大火,蔬果店老闆娘的女兒阿七的家被燒毀,因此她在她家重建完成之前先住在一間佛寺,卻因此愛上了寺中一位雜役。她根本忘不了他,竟然突發奇想、覺得再放一把火就可以再次見到心上人,於是放了火、還親自去敲鐘發警報。結果火很快滅了、她也因此被捕受審。判官依法判處火刑。如果看了《玻璃面具》漫畫版的人,也會知道這一個少女自以為為了愛而放火的故事。可怕嗎?日本人一向只把阿七視為好色的女子!如果她逃過了法網,吉三郎被她的"愛"感動了,故事才會更加可怕吧?而且,最近香港有些人破壞社會,做了跟阿七的行為相似,而且更過分的事,卻自以為有大理想!某些人說不支持他們的人,是不懂得愛!那些人知道阿七的故事嗎?另外,"阿七"的日文讀音是"nana",所以可以是女生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