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識一些朋友,去旅行的目標不是出去看看這世界,而是把整個世界買回來:買幾籮手信帶回香港派街坊。老實講,香港地尺金寸土,若你買些中看不中用的東西送給我,結果害得我要用家裡0.5平方米的實用面積去裝它,我每個月就要多付$200的機會成本,一年下來就是$2400,比你給我的東西貴幾倍。但是,你千里迢迢把禮物帶給我,我怎可不識好歹隨手丟掉?唯有日日對著它苦笑,荷包也一日日瘦下去。於是,有朋友外出旅行,我總要提醒她 / 他(多數是個「她」,我的「他」們都是窮光蛋,因為都有老婆或者女友),千萬不要給我買手信。但總有些人不花錢是不開心的,我只好主動請她 / 他帶些吃的回來。至少,東西放了入肚子就不佔地,改天還可以由馬桶沖走,阿彌陀佛! 不過,親友中也有幾個不懂人情世故的,看準你出 trip,哈哈!今次你仲唔死!乘機托你「順便」帶兩套24件頭的瓷器回來。我的對策,有時是故意「忘了」或者說「花了半天去到,竟然賣晒!」推搪。最刻薄的一次,是給她「買錯貨」,買回來後當然錢照收,看你以後還敢不敢托老子買東西。不用說,這種親友很快就親情不再。也有些一起在旅途上共過患難的「旅」朋友,似乎不給他 / 她捎個心意有點不近人情。於是,大家說好以「物輕情意重」為互送手信的主導思想。這以後,我無論去到那裡,都四處找鳥兒打架後甩下來的羽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