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中共無神論政黨自建黨以來就大肆鎮壓、屠殺信神之人,要將一切宗教信仰剷除盡淨,尤其對基督教的逼迫更為嚴重,多少年來無數的基督徒都慘遭迫害。1985年5月,中國山東某地區基督教家庭教會,遭到中共的瘋狂抓捕,先後有10餘名講道人被抓入獄,幾十名信徒和家庭受到牽連和侮辱……家庭教會的信徒遭受了一場大的劫難。這裡主要講述其中一名講道人被中共抓捕後,依靠主的話一步步得勝中共的酷刑折磨,寧死也要為主作見證的感人經歷。 1985年5月17日,我從煤礦下早班後回到家剛吃完飯,村治保主任就來到我家,他說市公安局的人因我信神的事來找我,讓我跟他走一趟。這時我妻子嚇得哭著說:「孩子還這麼小,你走了我該怎麼辦呢?」聽到這話,我也不由得流下了心酸的眼淚。治保主任催促說:「別說了,趕快走吧,人還在外面等著你呢。」無奈我只好隨他走到村外,見兩個警察開著一輛帶挎斗的三輪警車,其中一個警察帶著凶相說:「我們是公安局的,跟我們走一趟吧!」接著不由分說就惡狠狠地把我拽到車斗裡,恐嚇道:「你老實點!若耍花招,小心對你不客氣!」就這樣我被帶到市公安局。 到了公安局,他們一邊一個抓著我的胳膊往樓上走,剛上二樓就聽到房間裡傳出慘叫聲,伴隨著猛烈地抽打聲,叫聲十分淒慘,仔細一聽好像是我熟悉的一個弟兄的聲音。這時我心頭一震,緊張起來:下一個挨打的說不定就是我了。我趕緊默默地呼求主:「主啊!如今我落在中共政府手中,求你加給我信心與力量。主啊!你是我惟一的依靠,是我的堅固磐石。」禱告後我心裡平靜了許多。警察把我帶進一個審訊室,先抽掉我的腰帶,又讓我把鞋子脫掉,叫我伸直腿坐在地上。他們一共4個人,一個審問的,一個做筆錄的,另外兩個是用刑的。看到他們一個個如狼似虎的樣子,我心裡想到主耶穌對門徒所說的話:「我差你們去,如同羊進入狼群;所以你們要靈巧像蛇,馴良像鴿子。你們要防備人;因為他們要把你們交給公會,也要在會堂裡鞭打你們,並且你們要為我的緣故被送到諸侯君王面前,對他們和外邦人作見證。」(馬太福音10:16-18)主的話開了我心竅,讓我明白現在是我為主作見證的時候,我平時一直都喊著愛主為主受苦,今天是主在檢驗我信心的時候了。在這關鍵的時刻,我要按照主的話去行,用百般的智慧與警察周旋,為主作見證,絕不能做出賣主的猶大。這時,審我的警察問道:「知道今天叫你來幹什麼嗎?」我回答:「不知道。」他惡狠狠地說:「不知道,你都幹了什麼事你能不知道嗎?」我說:「我真的不明白。」他把桌子一拍,眼一瞪,凶惡地說:「你不要裝糊塗,你信神、非法聚會的事情我們已經調查清楚了,你不說也不要緊,沒有證據照樣判你的刑!」聽了這些話,我立刻想到主耶穌說過:「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或作:就是從惡裡出的)。」(馬太福音5:37)還想起《箴言書》13章3節上說:「謹守口的,得保生命;大張嘴的,必致敗亡。」是啊!我要聽從主的話,做誠實人,不知道就說不知道。另外,我得謹守自己的口舌,免得中了撒但的詭計。於是,我向他搖了搖頭,沒有說話。 警察看我不說話,馬上換了一招——指供。警察拿出一張人名單給我看,問我:「這些人你都認識嗎?」我一看都是教會姊妹們的名字,就說:「認識,都是一起信主的。」他們卻哄堂大笑,還說些污言穢語,真是不堪入耳。聽到這話我感到受到了莫大的羞辱,這不是在侮辱我們信主的人嗎?我心裡非常氣憤,就義正辭嚴地說:「不許你們侮辱我們信主的人,我們守神的律法誡命,在一起是為了敬拜神,尋求人生正道,敬拜神本是天經地義的事,無可非議。憲法上明文規定,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政府為什麼逼迫我們信主的人?這不是知法犯法嗎?……」沒等我把話說完,那個審問我的警察說:「共產黨就是法,你不服也得服,來!給他點顏色瞧瞧,讓他再信主!」這時,幾個惡警一擁而上對我就是一陣拳打腳踢,有個惡警左右開弓使勁打我的臉,我感到面部立刻腫脹起來,口鼻流血,腦袋嗡嗡作響。一個惡警又用電警棍一個勁兒地電我,電棍閃著火光,發出霹靂啪啦的響聲,一觸到身上,我就渾身打顫,在身上烙下一個個紅點,有的地方被灼傷了皮膚,我心裡害怕,想躲也躲不了。這時一個惡警穿著皮鞋用腳猛踢我的腿,邊踢邊叫嚷著:「看你還敢信主!看你還敢信主!」我感覺兩腿好像斷了似的。他們打累了才罷手,我被打得癱軟在地不能動彈。心裡非常軟弱,不知自己今天落入中共惡魔手裡還能不能活著出去?此時神的愛沒有離開我,主的話在我耳邊響起:「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生命:或作靈魂;下同)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馬太福音16:24-25)「我所喝的杯,你們也要喝;」 (馬可福音10:39)主的話給我指明了方向,我今天所經受的是主耶穌早已受過的苦,主為了擔當人的罪被釘死在十字架上,主的愛太大了。想想那些跟隨主的門徒都是為了見證主而殉道,都是蒙主稱許的,今天我信主也得捨命跟隨主,為主作好見證,絕不能做貪生怕死背叛主的猶大。想到這些,我渾身有了力量 ,慢慢地使勁用力坐了起來。 警察看我坐起來,他們又換了一招——蹲馬步。警察把我從地上拉起來讓我半蹲著,兩手伸直,上面還放著一個電警棍,讓我蹲馬步來體罰我。一開始我還能堅持一會兒,時間長一點我就撐不住了,渾身冒汗,兩腿打顫,兩隻手臂也失去平衡,身子一歪倒在地上。此時惡警一擁而上,又是一陣毒打,其中一名惡警還抓住我的頭髮一個勁地往牆上撞,我感覺頭好像被撞炸開了一樣,頭腦發矇、發暈,兩耳也嗡嗡作響。打完之後,他們繼續強制我蹲馬步,並威脅道:「我看你能堅持多久,你不是不說嗎,我們可以分兩班人馬來耗著你。」正說著外面又進來4個警察,當時已是深夜十二點多,看來他們是要給我來個車輪戰。看到這個陣勢,我有些軟弱了,也不知他們會用什麼酷刑來折磨我,越想心裡越軟弱。我忽然感到這種情形不對,就趕緊向神禱告:「主啊!你知道我的軟弱,也知道我的身量幼小。主啊!求你幫助我,我快要撐不住了。主啊!求你引導我,讓我剛強站立住。」這時,主的話臨到我:「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的,正要怕他。兩個麻雀不是賣一分銀子嗎?若是你們的父不許,一個也不能掉在地上。就是你們的頭髮也都被數過了。所以,不要懼怕,你們比許多麻雀還貴重。」(馬太福音10:28-31)主的話給了我力量,我的生命在神手裡,中共再凶殘,再惡毒,沒有神的許可,他們也不能對我怎麼樣,即使中共把我的肉體折磨死,我的靈魂還要歸到神那裡,有神的看顧保守我還怕什麼。從此,我不再體貼自己肉體的軟弱,也不擔心會受重刑,也不懼怕死亡,而是時刻警醒,留意觀察他們的一舉一動,恐怕一不小心中了撒但的詭計而背叛神。他們仍然以蹲馬步的方式體罰我,每次當我支撐不住歪倒的時候,就得挨他們的一頓毒打,這樣反反覆覆,從下午4點到次日早上8點,經過長達十幾個小時的酷刑折磨,我已是精疲力竭,倒在地上再也起不來了。這時我想起一段聖經章節:「我們有這寶貝放在瓦器裡,要顯明這莫大的能力,是出於神,不是出於我們。我們四面受敵,卻不被困住;心裡作難,卻不至失望;遭逼迫,卻不被丟棄;打倒了,卻不至死亡。」(哥林多後書4:7-9)我躺在冰冷的地上,想到這話心裡倍感欣慰、平安。惡警看審問我這麼長時間也沒問出個結果,他們一宿也沒有睡覺,都打累了,就暫時罷手了。靠著主的大能,我終於勝過了中共的酷刑折磨。(未完待續) 中國 川石 摘自《誰在見證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