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70歲,在紅旗下長大。1995年1月,被病魔纏身的我接受了主耶穌的福音,不久我身上大大小小的病(眩昏症、膽結石、牛皮癬)都奇蹟般地痊癒了,讓我看到了主的全能與憐愛。想到自己身上幾種疾病沒花一分錢就好了,是主白白地賜福於我,我立志一生跟從主,將主耶穌的救恩傳給更多苦難深重的人。 1996年2月,我帶著一本聖經騎著自行車,不分白天黑夜地到各地傳講主的福音,那時真是聖靈大作工,不到兩個月的時間,共有二百多人歸向主,並分別成立了教會。很快我被選為講道人,負責牧養澆灌離家方圓百十餘里的弟兄姊妹。 就在我信心百倍,準備繼續傳揚主的福音時,我被鄰居(是共產黨員,受政府指使)舉報到鄉政府去了。鄉黨委書記天天早晚開廣播會,在廣播裡用高音喇叭喊著說:「××村××人(指的就是我)常年在外非法傳教,家裡還設立了教主頭的窩點,聽到通知後務必帶五百元伙食費來政府辦的學習班報到,限你半個月時間。否則,罰款三千元。」很快一個星期過去了,鄉政府見我還沒去,就指使鄉派出所所長來抓我,由於那段時間我在遠處的教會牧養澆灌沒有在家,他們抓不到我,就安排舉報人日夜盯著我。 一天晚上十二點,我兒媳婦(是信主的)上廁所時,看到幾個人影圍繞著屋前屋後,她嚇得喊我兒子(信主的),那些人就都走了。次日下午的一天,又有兩個人聲稱是搞計劃生育工作的,又問我兒媳婦:「你媽不在家呀?」兒媳婦回答說:「不在家,走親戚去了。」緊接著兒媳婦聽到他們打電話說:「XX不在家,車不要開來。」兒媳婦聽後才知道他們是來抓我的。 從此以後,我過上了在外逃亡的生活,兒子和兒媳常被警察逼問我的下落,使得他們常受驚嚇日夜不得安寧,整日活在憂慮、惶恐中。雖然我因著政府的逼迫再也無法與家人團聚,但每當想到聖經經文:「狐狸有洞,天空的飛鳥有窩,人子卻沒有枕頭的地方。」(馬太福音8:20)又想到主耶穌是至高無上的神,為了救贖我們尚且來在地上,過著無安息之處的日子,我今天走信主的道路,是必要受苦的,再苦在主耶穌那裡也是榮耀。這時我心裡就絲毫不受政府逼迫的轄制,又信心百倍繼續傳揚主的福音。 一段時間後,警察仍然沒有放棄對我的抓捕,他們找不到我,又採取了另一種卑鄙的手段,去敲詐我二女兒,因我二女兒夫妻倆(都沒信主)在鎮上開批發部,生意比較興隆。一天,幾個警察直接找到我二女兒夫妻倆質問道:「××是你媽嗎?」二女兒、女婿老實回答:「是。」警察諷刺帶威脅:「那非法傳教的就是你們的媽呀!那好!半個月限你們交出你媽,如果我們抓不到,就先拿八千元錢交給我們,要不然你們同樣是被抓捕的對象。」 二女兒一聽大聲問道:「你們共產黨的官員還講不講理?說話辦事怎麼這麼可恥?我媽傳教不傳教與我們有何相干?共產黨不是說宗教信仰自由嗎?這在世界各國都知道,何來非法傳教了?你們憑什麼來找我們要錢?休想!我不會拿出錢來。」惡警哪裡吃這一套,怒斥道:「你不交人又不交錢,你們就等著全家蹲監獄吧,孩子也別想上大學、有工作。」後來二女兒、大兒子(不信主)在政府的逼迫、挑唆、恐嚇下,擔心自己孩子的前途命運,還有金錢受損失,人身安全不保,兩人都到政府機關申請與我脫離母子關係。原本一對孝順的兒女卻與我成了陌路人,這時親人的辱罵棄絕,世人的譏笑毀謗全都接踵而來,我一下子軟弱至極,心如刀絞,淚水像斷了線的珠子一個勁地往下掉。在悲痛中,我哭訴著向主呼求:「主啊!今天我落得如此悲慘的地步,全是政府所害,主啊!我心切切地仰望你,求你引導我走前面的道路。」後來我看到主的話說:「世人若恨你們,你們知道(或作:該知道),恨你們以先已經恨我了。你們若屬世界,世界必愛屬自己的;只因你們不屬世界,乃是我從世界中揀選了你們,所以世界就恨你們。」(約翰福音15:18-19)頓時,我明白了主的心意,中國政府它豈是真恨我、要迫害我呢?其實它恨的是我所信的主,所傳的主耶穌的道,它害怕民眾見到光明都來信主,更害怕民眾棄暗投明,共產黨就無法施展它既荒唐又邪惡的無神論獨裁統治了,所以才不惜一切代價來迫害我傳揚主的道。想到這些後,我心裡有了安慰,跟從主的意志更加堅定了,願意用自己的餘生來還報主的愛! 一晃幾年過去了,因著政府的逼迫,我只能常年累月東躲西藏地住在主內弟兄姊妹家裡,配合著澆灌教會、傳福音的工作。警察因著多次到我家抓我落空,在我的兒女們身上也沒有搞到錢,他們不甘心,氣急敗壞地使出更邪惡卑鄙的毒招,警察將我的身分證照片存放在我所涉及跑的教會的各個鄉派出所裡,到處安排眼線盯梢、跟蹤、舉報我,並揚言說:「抓到我就給舉報者獎金三百元。」不久,一個長年做接待的姊妹(平時我經常去她家,剛好那幾天有事我沒去她家)被鄰居舉報,警察馬上逮捕了接待家姊妹。姊妹剛被帶到審訊室,警察就露出了它的狐狸尾巴,把我的照片亮了出來問道:「此人你認識嗎?」姊妹定眼一看認出是我,用智慧說:「我不認識。」警察凶狠地說:「聽說她常去你家,你怎麼會不認識呢?你要是隱瞞不說,就定你為窩藏罪,把你送進監裡判刑坐牢!」姊妹斬釘截鐵地回答說:「不認識就是不認識,要坐牢也不認識。」另一警察將桌子一拍,凶巴巴地罵了起來:「你大膽,真看不出你一個農村婦女,還這麼嘴硬,現在是共產黨的天下,不許信洋教,堅持要信,國家法律要制裁你們。我們的國家是無神論國家,哪有神呢?信主傳教這是國家不允許的事,照片上的這個女人到處非法傳教,已經觸犯了國家法律,告訴你,我們現在已佈下了天羅地網,就不信抓不到她,她的照片每個派出所裡都有,我們要活抓此人整死她,看她還傳不傳洋教!你得考慮清楚,你不老實交代,要罰款三千元,把錢送來放你回家,否則判刑坐牢。」接待家姊妹為了保全教會的利益、保證我的安全(怕我不知情,又到她家去了被警察抓捕),最後迫不得已給家裡打電話拿錢來交,姊妹才被放回家了,感謝主保守姊妹沒有出賣教會、出賣我,使我躲過了一次抓捕。 2001年7月的一天下午4點,我正與同工們在另一處接待家聚會,突然門外傳來一陣急促的敲門聲,接待家姊妹緊張地將門打開,只見是教會的一個姊妹,她滿頭大汗、氣喘吁吁地進門就說:「昨天晚上我們那裡的教會有四人被抓,他們其中已有人做了賣主的猶大,他們已說出你在這一帶經常在哪些接待家庭聚會。今天一大早警車已到了三個接待家庭查過了,已抓走十多人,但還不知道會抓多少弟兄姊妹,XXX姊妹(指的是我),你現在是最危險的,聽說警察這次專門抓捕信主耶穌的,也是特意來抓你的,你和大家趕快走!」聽到這緊急情況,我心急如焚,只好決定往大山區的弟兄姊妹家去,但路程有四十多公里。我心想:現在還是白天不能行走,怕警車追上。隨即我們只好從接待家的後門出去在山上躲起來,等天黑了再走,到了晚上七點左右,路上行人很少了,我與一個姊妹,一個弟兄共三人才從山上下來,順著一條鄉村小道走了近三十多公里後就要開始爬山坡了。 這時,我與姊妹的腳上都起了血泡,疼痛難忍,弟兄在前面帶路,我倆也只好咬緊牙關一步一步地隨著。因大山區都是坡陡路窄,加上腳上的血泡痛得厲害,我倆只好脫下鞋子,光著腳走,最後實在無法走路,我們就開始艱難地用手往前攀爬。因坡陡路滑,當我們 爬到半坡上時,腳痛沒踩穩又滑了下來,姊妹走在我前面,當她想拉住我時,我倆一起都滑下去兩米多遠,姊妹傷了坐骨神經,痛得不能站起來,我腿上被劃破了一條口,鮮血直流。我們實在走不動、也爬不動了,坐在地上又痛又餓,淚水都止不住地往下流,在悲痛中我想到主耶穌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馬太福音16:24)主的話給了我信心和力量,我擦乾眼淚,安慰姊妹說:「主耶穌為救贖全人類忍受了釘十字架的苦,捨棄了自己的生命,我們這點苦算什麼?何況這苦並不是神給我們帶來的,而是中國共產黨不允許我們信神帶來的,政府越是這樣迫害我們,我們就越要堅持到底,不能讓它的陰謀詭計得逞!」姊妹聽了我的交通,眼裡噙著淚花,激動得話都說不出來。這時,弟兄走過來,也是又累又餓,鼓勵安慰道:「兩個姊妹,現在已是凌晨兩點多鐘了,很快天就要亮了,我們只要上完這道坡,再上一個高坡就到了。靠著主加給我們的信心和力量,一定能走到家的。」我和姊妹點點頭,相互攙扶著一步步往前走,最後終於到了一個接待家。感謝主的保守,又一次讓我躲過了警察的抓捕。 不知不覺又過了三年,我依舊過著在外逃亡的生活,但是常讀聖經、為主傳道,我心快樂!2002年4月,聽說兒媳婦快生孩子了,我就想回家看看,但想到政府對我的迫害,鄰居的盯梢,我又不敢回去。後來因心中實在想念、牽掛家人,我就趁夜深人靜晚上十二點多才進家。回家後兒媳對我說:「政府現在好像對你逼得沒那麼緊了,近幾個月也沒說我們信主的事了。」聽著兒媳的話,想著這些年在外過著漂流不定的生活,我也很想在家多住幾天,可我剛剛在家沒呆上幾天,警察的抓捕就臨到了。 2002年4月23日早晨8點鐘,一輛警車直接開到我家院子外面。這時,我正在後院洗衣服,四個警察進來把我包圍起來,我心想:今天是落入虎口,插翅難逃了。他們將我連拉帶拽推上了警車,我掙扎著說:「你們憑什麼抓我?」他們二話沒說,就要將警車的門關上。兒媳站在警車旁,想拉我下來,警察將逮捕證亮給兒媳看,兒媳驚恐萬分,一副有理無處辯、有冤無處申的表情,痛苦無奈地看著我,而我這個做婆婆的只能眼睜睜地看著快臨產的媳婦,卻不能照顧她,心如刀絞。心想:我到底做錯了什麼?只是因為信主傳道,如今卻讓我失去做婆婆的責任,還要讓我和孩子們忍受骨肉分離的痛苦,警察簡直就是蛇蠍心腸,這些年為抓捕我用盡了各種毒招:敲詐、恐嚇、逼供、威脅,在我走的鄉鎮、教會張貼相片,大有一副要致我於死地的陣勢,想到這些我不禁有些軟弱,淚流滿面,這次我恐怕是要與親人永別了。當警車開動時,兒媳也是滿面淚水。 坐在警車裡,我想到自己即將面臨死亡,心情無法形容。我想哪怕在我人生的最後一刻,我也要依靠主,死也不離開主,我便開始分秒不停地在心裡向主呼求:「主啊!今天我已落在警察手裡,活著的希望已是很少了,我擔心他們將我處死之前,想要從我口裡得到教會的情況,又去抓捕弟兄姊妹。主啊!求你加給我信心與膽量,無論困苦患難多重,我願寧死不屈,絕不當賣主的猶大出賣教會。主啊!我願背起十字架,甘願事奉你終生無怨無悔,只求你為我開闢出路……」在呼求中我想起聖經經文:「王下令,人就把但以理帶來,扔在獅子坑中。王對但以理說:你所常事奉的神,他必救你。有人搬石頭放在坑口,王用自己的璽和大臣的印,封閉那坑,使懲辦但以理的事毫無更改。王回宮,終夜禁食,無人拿樂器到他面前,並且睡不著覺。次日黎明,王就起來,急忙往獅子坑那裡去。臨近坑邊,哀聲呼叫但以理,對但以理說:永生神的僕人但以理啊,你所常事奉的神能救你脫離獅子嗎?但以理對王說:願王萬歲!我的神差遣使者,封住獅子的口,叫獅子不傷我;因我在神面前無辜,我在王面前也沒有行過虧損的事。』(但以理書6:16—22)但以理的經歷使我深受啟發,是的,但以理為見證耶和華神臨危不懼,最後落在獅子坑裡蒙神保守,今天我並沒有做什麼羞恥的事,只是信主、傳揚主耶穌的福音,這是最榮耀的事,我問心無愧。想到這些,我心裡的懼怕消失了一些,也不那麼恐懼了。正想著的時候,不一會兒,奇妙的事出現了,我的雙耳突發強烈的轟鳴聲,幾乎聽不到外界的聲音,像是失聰了。到了公安局,當警察提審我時,我什麼也聽不見,他們問我,我一句也答不上來,眼睛還直直的望著他們那凶惡的面孔。 我說:「我知道你們在說話,但我一點也聽不見你們在說些什麼?」其中一警察見我如此回答他們,氣急敗壞地將手指頭指到我的臉上,罵個不停,我的心不停地呼求主,是主的大能為我開闢出路,讓我聽不到他們在說些什麼,我從心裡感謝神。後來在十天內警察連續提審我四次,但他們從我口中得不到絲毫事實依據,也就無法定我死罪。他們只好把我關押在牢房裡過著非人的生活。三個月後,我被警察定為「反動門徒會頭目」,並判刑兩年。就在我被押送到勞教所去服刑之前,先送醫院檢查身體,當醫生給我檢查心臟時,奇妙的事再次發生了,檢驗單上顯示我的心臟已跳離本位0.26毫米,醫生對那些警察說:「此人有嚴重的心臟病,隨時都有生命危險。」他們一聽都大吃一驚,最後無奈將我釋放回家。聽到將我釋放回家的那一刻,我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但我心裡明白這是主的大愛憐憫了我,是主為我開闢出路,這真是主的奇妙作為,願將一切榮耀歸給主! 當我經歷了警察七年的追捕、抓捕又蒙神保守被釋放後,更加增了我對主的信心、愛心。我和弟兄姊妹心連心,為傳揚主的福音繼續背起十字架跟主走到底。(全篇完) 摘自《跟隨耶穌腳蹤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