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我蒙恩信了主耶穌,一年後我被提拔做了教會的同工,此後,我一直為主花費奔走在異地它鄉。1984年因福音工作非常興旺,不到半年時間傳了100多人歸向主,也轟動了當地整個鄉村,因著我到各處傳福音,成了政府重點打擊的對象。同年7月我們迎來了一場大的風波。 中國政府為了取締宗教信仰,開始日夜抓捕基督徒,並且毀謗、誣陷信主之人。鄉政委書記召集派出所及各村治安主任在會議上說:「今天的緊急會議是為了我鄉人民安定團結,人民財產不受到侵害,現在很多的老百姓都信了主,要是這樣下去,以後就不是咱們共產黨的天下了,是主的天下了,所以咱們要重點打擊信主的基督徒,對他們咱們絕對不能手軟。從今天開始,由所長帶隊突擊15天,要把信主的人一網打盡,為了打好這一仗,就看各位的表現了。」會上派出所所長分工,每個幹警帶兩個村治安主任,晚上統一行動抓捕基督徒。當晚他們就到各村實行抓捕,無論年老年少都抓,抓了30多名基督徒,被派出所的警察關押到一所小學一一審問,有的還被他們嚴刑逼供。第二天晚上他們又抓了20多名信徒,我也是其中的一個,我的妻子因為當天在外出作工所以才沒有被抓。 當晚政委書記審問我:「你是什麼時候信的,誰傳你的,你們一共傳了多少人?」我說:「我沒有什麼可交代的。」警察惡狠狠地說:「還是老實交代吧!你不老實交代就別想回去。」為了不出賣弟兄姊妹,我說:「我沒傳交代啥!」警察火冒三丈一腳猛勁踢在我的腿上,疼得我直皺眉,我在心中禱告主,求主保守我決不做賣主的猶大。一個警察指著我皺著眉頭說:「你年紀輕輕的竟然跑去信主耶穌,在中國只能信共產黨,你們地下教會是政府重點打擊的對象,這次對你勞教罰款,以後不許信了!」我說:「我信耶穌是做好人做好事,從來不幹壞事,再說中國不是宗教信仰自由嗎?」他看了我一眼,冷笑著哼了一聲說:「沒有自由!那是給外國人看的!要不是為了加入世貿組織連三自教會都不會有的。」這時我才知道,原來信仰自由這是騙人的啊!要不是今天從他們嘴裡聽到這話,我還會一直被他們矇騙呢,他們真是太可恨了。隨後無論他們審問我什麼,我都閉口不答。他們見審不出什麼就對所有信主之人進行勞教、罰款、抄家等不公平待遇。當時派出所正在蓋房子,他們叫我們信主的人給他們干了半個月的苦力,放我們回家時每人最少罰款200元,還抄了我們的家。一個弟兄辛辛苦苦掙的兩千多元錢,被政府擄得精光,可謂是申冤無門、有苦無處訴,最後弟兄氣得得了重病,幾年後含冤死去。一個老姊妺(70多歲)身體不適,被當地派出所的警察抓去讓干體力話,但老姊妹年齡太大幹不了活,早晨要跑步也跑不動,管教民警便對其拳打腳踢。看到這一幕幕我氣憤不已,一天下午治安主任帶我們幾個在野外菜地鋤草,我就趁上廁所之際偷偷地逃跑了。 此後我也踏上了逃亡之路。民警和村幹部對我一直都沒有放過,幾次上我家裡向我父母要人,見一直沒有抓到我,派出所所長就安排村幹部日夜盯梢我家,因為家裡不能住所以我只好在山上躲藏,每天都是過著提心吊膽的生活。為了安全我就幾天挪一個地方,在這樣痛苦無助的生活中,我只有不住地呼求主:「主啊!為什麼在中國信主就這麼難呢?現在我被中共抓捕、逼迫得有家不能歸,整天過著提心吊膽的日子,主啊!求你保守我不被惡人看見,不落於惡人之手慘遭毒害。」禱告後,我想起主耶穌說:「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 ; 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的, 正要怕他 。」(馬太福音10:28)主的話給了我信心,我心中的懼怕減少了許多。在山上遇到陰雨天,我只能用塑料布搭在頭頂上面遮風擋雨,可刮起風來塑料布就不頂用了,雨點打在臉上,衣服很快就濕了,而且無論是晴天還是雨天我都只能睡在地上,下面只能墊一張塑料布。後來我也因此患了風濕病、關節炎,一旦氣候有變,風濕關節炎就發作,疼痛難忍。我在山上足足躲藏了兩個月,真是度日如年。後來,主為我開闢了出路,同年10月教會通知我聚會,並安排我到鄰縣作工,我才結束了在野外躲藏的苦難日子。 到了1996年2月,黑暗又一次向我襲來。一天上午9點鐘,我走在聚會的路上,碰到當地的村長。他把我背的包一把奪了過去,從包裡搜出一本聖經說:「原來你是信主的,是來傳道的,信主的人是政府重點打擊的對象,為了人民的安全,你放老實點跟我走一趟。」隨後,他叫了一輛農用車,用土槍強行押著我一路呼嘯奔向當地派出所。10點多到了派出所,派出所的幾個警察虎視耽耽地盯著我,其中一個對我怒吼道:「你叫什麼名字?給誰家傳教?」我默不作聲,幾個惡警蜂擁而上,搜去我身上帶的120元錢,扒掉我的衣服,只剩下一條內褲,讓我靠牆站著,我被凍得瑟瑟發抖,接著他們又用巴掌狠搧我的臉,打得我眼冒金星,又用穿著皮靴的腳狠踢我的大腿,痛得我幾乎要暈倒在地。我心裡很痛苦,不知他們還會怎麼對待我,只有在心裡向主禱告,求主保守我不懼怕他們。禱告後,我想到主耶穌說:「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馬太福音5:10)是啊!今天我因信主受逼迫,這是有福的事,主的話給了我無窮的力量,心裡的膽怯也消除了許多。這時其中一個警察大聲吼道:「把衣服穿上跟我到辦公室。」進去後他給我戴上手銬坐在條椅上,還是那三個警察審訊我,其中一個胖點的警察開始審問:「你叫什麼名字?住什麼地方?來這傳道多長時間了?傳了多少人?」無論他們怎麼問,我都不說話,到了中午他們也不給飯給我吃。下午一點鐘他們又把我押送到公安局,審問一番得知我不是本地人,就打電話通知我原籍的公安局來領我回去,當天晚上他們把我關進一間柴房,柴房裡只有一床爛被子和兩個紙箱,我只好用兩個紙箱拆開墊在下面,上面放一床爛被子墊著睡覺,睡覺時惡警把手銬一頭戴在左手上,一頭掛在左腿上,把我折騰得一夜都沒睡。 笫二天上午10點半,我們本地公安局國保大隊的人開著車來了兩個人,與當地派出所辦完交接手續後就給我戴上手銬押上警車,下午5點半我回到了本地公安局,他們把我轉押到看守所時已是晚上6點多了,一到看守所他們就直接將我關進了號房。我說:「我要吃飯。」管教說:「叫啥叫!沒飯給你吃,你信神不吃飯也不會餓。」晚上被子也不給我蓋,我一夜都沒有合眼。笫二天早上8點多,兩個警察給我戴上手銬,把我推上車押送到公安局四樓審訊室對我展開了審訊。一個警察說:「劉建,你知道這是什麼地方嗎?凡到這裡來的都不是那麼隨便能出去的,你抬起頭來看看牆上幾個大字是什麼,『坦白從寬,抗拒從嚴』,你老實交代,說,什麼時候信的?誰給你傳的?為什麼要信神?教會有多少人?」我氣憤地對他說:「我信主做的是好事,什麼壞事都沒有做,你們為什麼總是抓我們呢?為什麼那些犯法的,干了壞事的你們不抓呢?」這時一陪審人員凶巴巴地衝過來,一把抓住我戴的手銬使勁地往上提,說:「叫你不老實,讓你嘗嘗老子的厲害!」說著他猛提了5下,每提一下鋸齒就會往肉裡扎一下。然後他們又把我推到外面,用另一個銬子套在我手上的手銬上,之後他們將我掛在窗戶上。胳膊一會兒就腫得發黑,血脈不能流通,痛得我暈了過去。醒來後發現我躺在地上,此時已是深夜11點多了,惡警又把我送回 看守所。回到號房我越想越氣憤:我信神並沒有犯法呀,中共政府為什麼不按法律辦事呢?憲法不是明文規定「宗教信仰自由」嗎?為什麼我們信主就得不到自由呢?反而遭到執政黨非人的折磨,他們分明就是在欺騙百姓……在痛苦難熬中我向主禱告:「主啊!在這苦境中我很軟弱,面對他們非人的折磨,我知道這是撒但的詭計,我不能讓它的陰謀得逞,願你保守我。」禱告後,我想到主耶穌說:「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得著生命的,將要失喪生命;為我失喪生命的,將要得著生命。」(馬太福音10:38-39)主耶穌的話加給了我信心和力量,是啊!我信主就得背起十字架走受苦的路,而且得有為主受苦的心志。 第二天早晨8點多兩個警察又來提審我,他們把我帶到公安局四樓審訊室,一個警察說:「劉建,昨天掛在窗戶上的滋味好受吧!今天再不老實交代,給你來點更厲害的。你快說,在本縣你都傳了多少人,在外縣傳了多少人?老實回答。」我為了不出賣弟兄姊妹就說:「我在哪都沒有傳。」惡警氣急敗壞地說:「王八蛋,敬酒不吃,吃罰酒。」另一惡警凶神惡煞地狠狠地踢了我一腳,又連搧了我幾巴掌,打得我的臉火辣辣的痛,我默默禱告主耶穌:「主啊!今天我落於執政掌權的人手中,看到他們凶巴巴的樣子,我有些害怕,怕他們把我折磨得死在這裡,求你加給我膽量、智慧,更願你保守我,給我開闢出路,不屈服於撒但。」這時惡警怒吼道:「快說,再不說就給你動大刑,看你說不說。」我恨透了他們,心想:我頭可斷,血可流,堅決為主作見證。我沒搭理他們,這時惡警見我不說話就惱羞成怒,命令我坐在老虎凳上,然後插上電源準備用電燒我,面對惡警這一毒招,使我想起主耶穌釘十字架時的情景,想到主對人類無私的愛,主為救贖我們這些罪人而被釘死在十字架上,而我今天受這點苦又算得了什麼呢?即使死了也是有價值的。想到這裡我閉上雙眼,咬緊牙關任憑他們處置。可奇妙的是,他們插上電源打開開關,結果不通電,他們都很驚訝,左看右看,嘴裡嘀咕道:「怎麼不通電呢?奇怪了!」又用電筆試:「這有電呀!」檢查了一陣子還是不行。我從內心感謝主的大能和主宰,主看我心志已定,就將這死的痛苦給挪走,真是看到主的奇妙保守。一個警察說:「今天真算你小子走運,不過我們有的是辦法。」又接著說:「你年紀輕輕不務正業,信神,神在哪?世上根本沒有神,你要相信科學,相信黨,如今,你信神傳教得判你十年八年,你不為自已考慮,還得為孩子考慮,老實交代好早點出去。」聽到這話我知道這是撒但的詭計,所以我什麼也沒有說。警察氣憤地說:「告訴你,你的問題很嚴重,我們會繼續調查的。」一警察把供詞拿來讓我按了手印,然後把我送回看守所號房,進去後牢頭就變著樣地折磨我,讓我蹬馬步、擦地板、倒馬桶,我在看守所吃的是殘湯剩飯,幹的是苦力活,一個月下來我體力不支,連路都走不動了,可他們還不放過我,最後家人找關係(花了300元)辦了取保候審,我才被保釋出來。出獄後交了一個月零三天的伙食費,及抽血化驗費400多元,警察還警告我,回家後每10天向村級領導彙報情況,一個月向公安局領導彙報一次情況(也就是這一個月內每天的活動情況),中共還暗中派人日夜監視著我的行蹤。 1997年3月初,一個弟兄從外地來看我,我很高興,這時我們家的鄰居來借東西,看到家裡來了陌生人,轉身就走了。我感覺到不對勁,就叫弟兄趕緊從另一條路上逃走了。隨後,公安局又下傳票通知我去公安局,我沒有去。幾天後就來了兩個警察抓我,所幸一個親戚提前給我透露消息,我才再次得以逃離了虎口。從此又一次踏上了逃亡之路,我先是在親戚家躲藏,之後又去外地教會躲藏兩年多。雖躲過牢獄之災,但是整天提心吊膽地過著有家難歸的日子,給我心靈造成極大的創傷和痛苦。縣公安局得知我外逃後,一邊通知我家人找我回家,一邊到處向民眾宣布:「誰若發現此人,舉報有獎。」隨後公安局國保大隊的人,到各鄉鎮開會大張旗鼓地宣傳:「某某村,劉建,是我縣的邪教大頭目,此人已潛逃下落不明,若有人舉報,政府不會虧待的,一定重重有獎。」因此我信神的消息在各鄉鎮傳得沸沸揚揚。因著他們的造謠,導致我的親戚朋友都對我另眼相待,甚至有的攻擊我說:「你信神把我們的臉都丟盡了,全縣的人三歲小孩都知道我們家的親戚因信主耶穌被中共政府通緝。」聽到這些話,我心裡很難受,但主的話始終帶領我往前走。 通過自己這些年的經歷,才使我看到中國就是抵擋神的國家,雖然憲法明文規定宗教信仰自由,但事實證明在中國根本沒有信仰自由,這全是騙子的謊言,若是沒有這些年所受的苦,自己還會繼續被中國政府迷惑的。現在我才看清在中國這個獨裁統治的國家中信神,就注定要受到中國政府的逼迫、殘害、我們因著信主,也要受有家難歸,流離失所等痛苦。但是因著有主的帶領,使我一直堅定地跟隨主走十字架之路,不管以後的路途還有多麼艱難,我都要一生跟隨主。(全篇完) 摘自《跟隨耶穌腳蹤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