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元1578年4月(明神宗萬曆六年)首輔張居正離京,回湖北江陵老家。這一次奉旨還鄉,是為他一年前逝世的父親辦理喪事;誰都有死老子的必然性,但死了老子,竟勞駕皇帝操心,是絕無僅有的特例。沖這一條,張大人此行,可謂極其風光體面,極其耀武揚威。黃仁宇的《萬曆十五年》,記述了他的這次回鄉之旅,牛皮得不得了。除了肅靜回避的儀仗隊,“隨從的侍衛中,引人注目的是一隊鳥銃手,乃是總兵戚繼光所委派,而鳥銃在當日尚屬時髦的火器。”動用新式武器保鏢,可比時下警車開道。我估計,張大人此行,不會出現堵車塞車,一路綠燈,是可以肯定的。 最歎為觀止者,是他此行的座駕,稱得上中國歷史上空前絕後的公車。黃仁宇對這臺特製的巨無霸,有過一段不失幽默的描寫。“張居正這一次的旅行,排場之浩大,氣勢之煊赫,當然都在錦衣衛人員的耳目之中,但錦衣衛的主管者是馮保,他必然會合乎分寸地呈報於禦前。直到後來,人們才知道首輔的坐轎要三十二個轎夫扛抬。內分臥室和客室,還有小僮兩名在內伺候。”明人沈德符的《萬曆野獲編》,也不得不感歎這臺巨無霸之壯觀:“又造步輦如齋閣,可以 童奴,設屏榻者。”坐在這臺明朝的“勞斯萊斯”或“賓利”級別的高級轎車裏,身份有了,氣派有了,權威有了,牛氣沖天自是更不必說的了。 明、清以來,官員的交通工具為轎,二人抬者曰“肩輿”,四人抬者曰“軟轎”,通常所謂的“八抬大轎”。尤其明朝,對公車使用有極其明確的限制,在《明史·輿服志一》裏,我們看到 “弘治七年令,文武官例應乘轎者,以四人舁之。違例乘轎及擅用八人者,奏聞。”依此制度,張居正的車肯定超標。不過,作為內閣首輔兼皇帝老師,他有資格不在乎,加之奉旨回鄉料理父喪,他有本錢搞特權。更何況錦衣衛主管,相當於克格勃首腦的馮保,跟他非常之鐵,自然隱惡揚善。所以,由京城出發,在真定(今河北正定)換乘這臺由知府特為他供奉的既舒適,又寬敞的巨無霸,一路往南,經一千多裏的行程,到達湖北江陵。全城人都擁到關廂,歡迎衣錦榮歸的同鄉首輔,無不希圖一睹風采。然而坐在轎中的張居正,影影綽綽,老百姓是看不到真容的。不過這臺巨無霸座駕,著實讓他的家鄉人開了眼。 普通的八抬大轎,總重約300公斤-500公斤,每個轎夫承重50公斤或稍多一點;依此制度,張居正的座駕,至少要有1噸至1噸半的自重,否則不可能分臥室和客室,不可能載有兩位服務生,不可能載有必不可少的衛生設備,以及供沏茶燒水的爐具。從老北京胡同的寬和窄,也可判斷其中住戶富貴和貧窮,權勢和卑賤的程度,凡有王府,官邸,俗謂大宅門者,胡同不得狹於一丈(約兩米),就是為了方便前四後四的八抬大轎進出。京城有民諺雲:“東城富,西城貴,南城貧,北城窮”,因此,東、西城胡同多半寬敞且直,南、北城胡同大都狹窄,而且彎曲,前者因轎的出入而必須講究,後者因市民行走而馬虎隨便。 張首輔的前八後八,左八右八的三十二抬巨無霸,估計那轎子當不小於現在的“考斯特”。所以由真定起駕,也是有其道理的,第一,在北京城裏,怕有的路段未必轉悠得開;第二,京城人多嘴雜,張居正不想招搖過市,免遭物議。不過,明朝中後期,政治腐敗,舉國貪瀆成風;官吏無能,唯知橫徵暴斂。但首輔的座駕,能從本地路過,那是千載難逢,送上門來的巴結好機會,除非白癡,誰能放過。因此首輔此行所經河北、河南兩省驛道,全程是否都能保持四米寬度,是大有疑問的,因此,修橋鋪路,大興土木。後來,有一位名叫楊四知的禦史,在參劾張居正的奏摺裏,說他“歸喪沿途,五步鑿一井,十步蓋一廬。”自然是落井下石的誇大之詞,但中國官員之馬屁功夫,堪稱絕活,沿途州縣一二把手,為了這臺巨無霸順利通行,增派民夫,拓展路面,動用工匠,加寬橋樑,以討好元輔,自然是少不了的。艾灸燃烧时产生的热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