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走的頭天晚上,媽忙著給我裝自家地裏摘來的紅辣椒,尖尖的頭,細長細長,這種美人椒是最辣的,媽說平常我這邊吃不到,要多帶些,整整給我裝了一大方便袋,怕是一年都吃不完。晚上我靠在床頭看手機,媽在收拾東西,她說我這一走,她這心裏就空落落的,我不知該接什麼話,頓時整個屋子有點靜,靜得我都害怕,我抬起頭便看見了Pretty Renew 旺角媽媽眼角又紅了,她怕我看到,慌忙地背過身去,用手擦了擦眼睛。那一刻我才知道,原來陪伴才是最長情的愛。 第二天坐車時,爸送我。由於早上趕車,匆忙中也沒吃飯,到早餐攤上買了兩籠小籠包,我拿了四個,剩下的讓他帶回去給我媽和奶奶。爸送完我後就去給他的摩托車加油,我坐在回程的大巴上吃著包子,看著窗外他離去的背影,肩已經駝了,這次回來看到他又老了很多,歲月就這樣一點點帶走了親人的容顏,我媽都在漸漸地走向衰老,看著父母,他們一輩子的操勞,最後還是沒有換來兒女成群的承歡膝下,頓時眼睛有點濕潤,但又能怎樣,,學會堅強,包括他們。 也許上帝給予的便是最好的,能在可以珍惜的時光善待身邊最親的人吧,給予她們自己最好的回報,這也便是每一個做兒女應該盡到的義務。 有些事情,千萬不要有開始,有了開始,便很難回頭。譬如,你本不喝酒,但只要有了第一次,那麼這個第一次絕對是帶在你脖子上的枷鎖,那時你再也無法編織任何合適的理由。再如,你本不喜歡打麻將,但僅僅只有一次執拗不過後,那麼你將時不時地收到這方面的邀約,你無法推辭,因為他們總有一個理由:你上次不是陪誰誰誰打了麼,你這是不給面子啊!還好,上述兩條對我來說不是問題,可問題是我借了錢給一個朋友,然後就一發不可收拾了。 如果說世界上有什麼事情很讓人窩火而且沒有地方發泄的話,我想一定是打著友誼的幌子,來讓你做你排斥的事情了。蒲先生就是這樣一個讓我很是無語的人。 蒲先生是我高中同學,長得高高瘦瘦,容貌尚可,一張嘴特別會說,與任何人都是自來熟。說實話,高中三年,從來沒有跟他有過很多的交集,但是擁有一個共同的好朋友,加之同班,所以也算是有點交情。 大學畢業後,我繼續在校園裏混文憑,他則去了一家施工單位當施工員,長年累月地在外地工作。可不同於我其他nu skin 香港混工地的同學,兩年以後,他依舊顯得白淨,絲毫沒有受過風吹日曬的痕跡。後來才從那個共同的朋友那裏了解到,這兩年多他換了N個工作了,雖說他勤換工作的原因我不清楚,但我敢肯定不是為了什麼遠大的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