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病痛折磨走投無路時信了主耶穌,經朋友耐心講解,我知道了主耶穌為了拯救人類被釘死在十字架上,人只要向主認罪悔改,罪就得赦免,並從主那裡得著豐富的恩典和平安、喜樂,以後主來的時候還要把我們接進天國裡永遠與神同在,享受永永遠遠的福氣。我慶幸自己能聽見主的福音,就如飢似渴地看聖經,每天都虔誠地在主面前獻上禱告,不知不覺我的身體好了起來。使我活在了主所賜給的喜樂、平安中,對主充滿了信心。 通過和弟兄姊妹在一起聚會,聽講道人講道使我知道了,信主不但要遵從主的教導,守住神的一切誡命,還要為主多作工、多跑路、多花費,有好的行為榮耀主的名,這樣的人就是神最稱許的人,也是將來可以進天國的人。於是,我就先給自己的熟人、親戚傳福音,把這些人傳完後,又去給那些不認識的人傳。一次,我和一個老姊妹去給那些不認識的外邦人傳福音,當我們敲開門很高興地見證主耶穌的救恩時,那個外邦人很不耐煩地把我倆趕了出來,儘管常常遇到這樣的事情,還有外邦人的毀謗、譏笑,親戚朋友的不理解,雖然心裡有時也很痛苦,但想到聖經上說:「你們就是為義受苦,也是有福的。不要怕人的威嚇(的威嚇:或譯所怕的),也不要驚慌;」(彼前3:14)「我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林後4:17)我們受這樣的苦是蒙主紀念祝福的,所以,受苦越多心裡感覺越踏實,依然信心百倍地為主花費傳福音,有時為了讓弟兄姊妹都剛強信主不軟弱,我們還會幫他們幹活,找工作,給那些貧困的弟兄姊妹送衣服、物品……因著自己在教會裡的受苦花費,弟兄姊妹都誇我是個真心信主的人,是主所稱許的人,以後肯定能進天國。聽後我心裡美滋滋的,滿有信心地盼望著主日的到來,接我進天國。 幾年後,我有幸接受了主耶穌的再來——全能神的末世作工,我心裡對神充滿了感激:幾千年以來人都盼望神的顯現,盼望救主耶穌的重歸,我能有幸看見神親自道成肉身來在人間發表的話語,能接受神的拯救,最終神要把真心信神的人都帶入神給人預備的美好歸宿裡,我真是太有福了!神太愛我了!想想好多信主的人,因沒聽出主的聲音,而失去了神末世的救恩,而神卻揀選了我,這更讓我覺得自己信的好,是個真心為神受苦、花費,被神稱許的人。我得到了神如此大救恩,更應該竭力追求為神花費,即使路途再遠、再難的本分我頭拱地也去完成。後來,因著自己的熱心花費我被選為教會的負責人,為此,我盡本分的勁頭更大了。誰知不管我如何勞苦奔波,受多少苦、跑多少路,但始終不見作工果效,面對弟兄姊妹的問題解決不了。我只有來到神面前禱告:「全能神啊,在盡本分當中雖然我竭盡全力地付出花費,但教會裡的各項工作始終不見果效,也看不到神的祝福,神啊,難道是我在盡本分中還存在哪些偏差、失誤,神啊,我願意悔改,願你能帶領我找到問題的根源。」 不久,帶領來找我問教會工作的情況,我把教會的情況和自己的情形都告訴給她,帶領給我交通:「人付出了很多代價,但作工還沒有果效,沒有神的祝福,這是神的審判刑罰臨到了咱,因咱追求的觀點不對,盡本分不是為了追求真理,達到合格盡本分,也不是為了愛神、滿足神,而是藉著跑路、花費、受苦來換取天國的福氣,這樣的信神滿了交易、摻雜,怎能蒙神稱許呢?」接著我們又看到全能神說:「有許多人跟隨神只關心自己怎樣才能得福、怎樣才能躲避災難,一提到神的作工、神的經營,他們就默不作聲,絲毫不感興趣。他們認為了解這些枯燥的問題並不能使自己的生命長大,也不能獲得什麼益處,所以他們即使是聽了有關神經營的信息也只是稀裡糊塗地對待,卻並不當作寶貝來接受,更不當作生命中的一部分來領受。這些人跟隨神的目的很簡單,那就是一個目標——得福,除此之外與他們的目標根本不相干的事他們都懶得去搭理。他們認為信神能得福這是最正當的目的,也是他們信神的價值所在,如果不能達到這個目的,那就什麼都不能打動他們的心。這是更多的當前信神之人的現狀。他們的目的、存心聽起來很正當,因為他們在信神的同時也在花費、在奉獻、在盡本分,他們在付出青春年華,也在撇家捨業,甚至長年累月地在外奔波忙碌,他們為了最終的目的改變自己的愛好,改變自己的人生觀,甚至改變自己的追求方向,但他們卻不能改變自己信神的目的。他們都是在為經營自己的理想而跑路,不管道路有多遠,也不管途中有多少艱難險阻,他們都堅韌不拔、視死如歸。是什麼力量能使得他們如此這樣地不斷付出呢?是他們的良心嗎?是他們偉大、高尚的人格嗎?是他們與邪惡勢力抗衡到底的決心嗎?是他們為神作見證而不求報酬的信心嗎?是他們為了成就神旨意而不惜付出一切的忠心嗎?還是他們從來就沒有個人奢求的奉獻精神呢?對於一個從來就不知道神經營工作的人能付出如此多的心血代價,這簡直是天大的神蹟!我們姑且不論這樣的人到底付出了多少,只是他們的行為很值得我們去解剖。一個從來就不了解神的人能為神付出如此多的代價,這裡除了與人息息相關的利益之外,還能有其他的理由嗎?話說到此,我們發現一個人都從未發現的問題:人與神的關係僅僅是一個赤裸裸的利益關係,是得福之人與賜福之人的關係。說白了,就是僱工與僱主的關係,僱工的勞碌只是為了拿到僱主賜給的賞金。這樣的利益關係沒有親情,只有交易;沒有愛與被愛,只有施捨與憐憫;沒有理解,只有無奈的忍氣吞聲與欺騙;沒有親密無間,只有永不能逾越的鴻溝。事情已到了如此地步,誰能扭轉這樣的趨勢呢?又有幾個人能真正了解這種關係的危急呢?我相信,當人都沉浸在得福的喜悅氣氛中的時候,沒有人會想到人與神的關係竟是如此的尷尬、如此的不堪入目。」(摘自《話在肉身顯現·人在神的經營中才能蒙拯救》) 讀完神話後姊妹繼續交通道:「人信神、為神勞苦花費,如果不追求真理、不經歷神的作工、不經歷神的話追求認識神對人的拯救,信神不遵行神的旨意,不實行神的話,人信神的存心就只能是為了自己的歸宿與結局,即使受苦花費也是跟神換取福分,這樣,我們與神的關係就成了僱工與僱主的關係,所作的一切都是在為自己圖謀,對神沒有愛、沒有順服。我們敗壞人類如果不接受神的審判刑罰,不追求生命性情的變化,信神多少年仍會憑著撒但的敗壞性情活著,帶著個人的存心盡本分,無論受多少苦神都不會稱許的。因神是聖潔的,公義的,神的國度裡不允許污穢的人進去,所以咱們信神選擇的路得對,追求生命性情變化,達到與神相合這才是咱們該有的追求。」 聽完神的話語和姊妹的交通使我陷入了沉思:這段神話我也讀過好多遍,但從來沒有與自己對號認識。自認為我整天為神勞苦作工已是神所稱許的人了,從來沒有反省過自己的受苦、花費,是受得福存心、摻雜的支配,想用外表的勞苦花費來換取天國之福,這樣的信神是在利用神,這不是在作惡抵擋神嗎!但我根本就不認識自己,還把為神花費的桂冠戴在自己的頭上,真是不知羞恥啊!看來沒有神這樣的審判刑罰,我對自己根本就不認識。我又看到神的話說:「我定規一個人的歸宿不是根據其年歲的大小,不是根據其資格的老幼,也不是根據其受苦的多少,更不是根據其可憐的程度,而是根據其有無真理,除此以外別無選擇。你們都應明白不遵行神旨意的人同樣都要受懲罰的,這是任何一個人都不能改變的。」(摘自《話在肉身顯現·當為你的歸宿預備足夠的善行》)神定規人的歸宿不是根據人受苦的多少,也不是根據人資格的老幼,而是根據人有沒有真理,也就是根據我們在作工中,是否追求愛神,滿足神,達到對神有認識,生命性情有變化,能實行真理達到與神相合,這才是遵行神旨意的人,是蒙神稱許的人,否則人都將受到神的懲罰。恨自己只憑著外表的受苦花費,追求得到神的祝福,而忽略了追求真理達到生命性情變化,活在自己的觀念想像裡,不認識自己被撒但敗壞至深的真相。我懊悔地仆倒在神面前向神禱告:「全能神啊!感謝你的審判刑罰扭轉我錯誤的信神觀點,使我認識到自己的自私卑鄙,憑著受苦花費與你搞交易,想換取神的祝福,我太敗壞了。我向你立下心志,今後我好好追求真理、追求生命性情得變化,盡好一個受造之物的本分,來還報你對我的愛。阿們!」 通過神話語的一次次審判揭示,我對自己不正確的信神觀點才有些認識,一天我看到神的話說:「你若認為信神就是受苦,或為神做許多事,或肉體平安,或一切都順利、一切都安逸,這都不是人信神該有的目的,你如果這樣信,那你的觀點就不正,你根本沒法被成全。神的作為、神的公義性情、神的智慧、神的說話、神的奇妙難測,這都是人該認識的,藉著你的認識除去了你心中個人的要求、個人的盼望、個人的觀念,除去這些才能具備神要求的條件,藉著這個你才能有生命,才能滿足神。信神就是為了滿足神,活出神所要求的性情來,使他的作為、他的榮耀藉著這班不配的人顯明出來,這是你信神的正確觀點,這也就是你追求的目標。信神的觀點擺正,追求得著神的話,吃喝神的話,能夠活出真理,更能看見神的實際作為,能看見神在全宇的奇妙作為,也能看見神在肉身中作的實際的工作。藉著人的實際經歷,體嘗到神在人身上到底是怎麼作的,他在人身上的心意是什麼,這都是為了脫去撒但敗壞的性情。脫去了你裡面的不潔不義,脫去了你不對的存心,對神產生了真實的信,這樣有了真實的信才能真實地愛神。」(摘自《話在肉身顯現·被成全的人都得經受熬煉》)看了神的話我心裡豁然開朗,信神追求肉體多受苦,多作工,換取神的祝福,這不是信神該追求的正確觀點。信神應該追求愛神,認識神,認識神的所有所是,同時還要達到認識自己的本性實質,脫去自己的撒但敗壞性情,活出神話語的實際,活出真正人的樣式,成為神榮耀的彰顯,這才是人信神的正確觀點,也是我信神該追求的目標。明白了神的心意後,我跟隨神更有信心了。 後來,教會安排我配合盡傳福音的本分時,我首先警戒自己:在盡本分中不再為自己的前途命運、歸宿而奔波、勞苦,只求能盡好一個受造之物的本分滿足神。我在神話中也找到了正確的實行路途,全能神說:「人的本分與人的得福或受禍並無關係,本分是人該做到的,是人的天職,應不講報酬、不講條件、沒有理由,這才叫盡本分。得福是人經審判之後得成全而享受的福氣,受禍是人經過刑罰、審判之後性情沒有變化,也就是沒經成全而受到的懲罰。但不論是得福或是受禍,作為受造之物就應盡到自己的本分,做自己該做的,做自己能做到的,這是作為一個人,一個追求神的人最起碼具備的。你不應為得福而盡本分,也不應怕受禍而拒絕盡本分。我對你們說一句這樣的話:人能盡自己的本分那是人該做的,人若不能盡自己的本分那就是人的悖逆。人都是在盡本分的過程中逐步得著變化的,也是在盡本分的過程中才顯出忠心的,這樣,你越能盡自己的本分越能得著更多的真理,而且你所表達的也就越實際。而那些只是應付著盡本分卻不尋求真理的人最終也得被淘汰,因為這樣的人並不是在實行真理的過程中盡本分,也不是在盡本分的過程中實行真理,這樣的人就是沒有變化的受禍的對象,他們所表達的不僅有摻雜,而且表達出來的盡都是惡。」(摘自《話在肉身顯現·道成肉身的神的職分與人的本分的區別》)從全能神的話中我明白了:得福受禍與盡本分並沒有關係,盡本分是受造之物的天職,是人義不容辭的責任,不應講報酬與索取,是天經地義得完成的。就如兒女孝敬父母一樣,是自己義不容辭的義務和責任,不應有條件與索取。得福是因人在盡本分中追求真理達到了性情變化,而蒙神稱許、祝福;受禍是因人信神不追求真理,最終也沒有達到性情變化,還是抵擋神的人,而遭到了神的懲罰。就如彼得和保羅,彼得追求的是認識神,愛神,同時也注重追求認識自己,追求性情變化,最終被神成全成為合神心意的人;而保羅只注重外表的作工花費,得冠冕,卻不追求真理,也不追求性情變化,到最終他還是個抵擋神的人,受到了神的懲罰。 最後我按照神話真理去實行,在盡本分的過程中,經歷神的作工,追求認識自己的敗壞,追求認識神的公義性情,認識神的全能智慧,認識神的可愛之處。越經歷越感到這樣信神太實際了,神對人的拯救太實際了,肉體裡自私卑鄙的撒但本性,與神交易換取的撒但性情逐漸得著了潔淨變化,心靈裡越來越輕鬆釋放,盡本分的果效也越來越好,榮耀歸給全能神!(全篇完) 摘自《探討東方閃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