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兒童基金香港委員會建議,學前幼兒每日應進行「自由遊戲」(Free Play)至少一小時。而香港小童群益會於2019年2至3月期間,訪問了逾千位兒童和青少年,發現54%受訪者於上課日每天遊戲時間少於1小時,於非上課日娛樂城則有25%受訪者每天遊戲時間少於1小時。香港保護兒童會發言人曾表示,本港父母對玩樂促進兒童發展的作用,欠缺認識。其實,家長不妨拋開「勤有功,戲無益」的舊有觀念,重新了解自由玩樂對小朋友腦部、心理、情緒及社交發展的正面影響。自由遊戲的原則 自由遊戲的最重要元素是由小朋友作主導,自發性地參與活動,包括戶外活動(例如跑步、捉迷藏等)和室內活動(例如玩玩具、畫畫等)。成年人不應對孩子的自由遊戲作任何限制或干預。在安全環境和情況下,家長應放手讓子女投入去玩。1. 建立自信和自理能力 孩子在自由遊戲的過程中擁有主導權,這對孩子建立自信有正面影響,而家長不過度干預,亦給予孩子機會自己解決問題,培養自理和解難能力。 2. 促進大小肌肉的發展 戶外的自由遊戲包含很多體力活動,有助改善兒童的動作技巧,提升他們的大肌肉耐力和強度;室內的自由遊戲如砌積木、拼圖等,則可鍛練小肌肉和手眼協調能力。3. 培育社交技能 孩子和其他小朋友一起玩自由遊戲,過程中能學會分享、等待、妥協等社交技巧。另外,孩子玩角色扮演遊戲時,會模仿爸爸、媽媽、老師、醫生等成年人角色,透過嘗試代入他人身份,小朋友更容易理解其他人的行為和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