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居屋揀樓在即,在香港寸金呎土的環境下,能夠抽中居屋都好比中六合彩。筆者有已婚的朋友幸運地抽中比較前的號碼,揀樓上車在望。但夫婦二人對於日買私樓仍有憧憬,又擔心購入居屋後,日後再買私樓要支付辣稅。其實夫婦雖然需要以一個家庭為單位去抽居屋,但在樓契中可以選擇只落一個名,另一人就可保留首置身份,留待日後所用。 根據房委會的規定,已婚的夫婦需要將其配偶名列於同一份申請表內,不能以兩張表格當單身人士獨立申請,否則房委會有權取消其申請資格。另外,申請者必須成為所購買單位的業主,也可以與名列申請表上的一名成年家庭成員「聯權共有」,即俗稱的「長命契」。長命契的好處是當其中一名擁有人離世,其他在世擁有人就會繼承其業權。換言之,夫妻二人以長命契的方式聯名買入居,如丈夫不幸離世,其業權便由妻子便自動擁有,不會被視作為遺產,也毋須重做按揭。不過由於樓契上有兩人的名字,故日後再購買私樓時,2人都不能享有首置身份。至於先聯名購入居屋,到有能力買私樓時再甩名又是否可行?在未補地價的情況下,居屋甩名需要房委會批准,但房委會不會因為業主要變回首置客批准甩名,只有離婚或分居、破產等原因才會被接納。所以夫婦二人希望保留其中一人的首置身份,就不應將配偶名字加入樓契內,日後配偶購買私樓時,就可以避過繳交15%的從價印花稅。 不過,當冇落名的配偶日後購買私樓時,另一半做擔保人,申請按揭時其居的按揭貸款亦要經壓力測試。另外,一旦需要借高成數按揭,由於按揭保險申請條款要求申請人購入的物業必須為自住用途,如夫婦二人一個名在居屋,一個名在私樓,則要考慮如何向按揭證券公司解釋,新購入的私樓物業是自住而非出租用途。值得一提的是,夫婦2人以家庭身份購入居屋後,二人日後亦不能再申請資助房屋,避免雙重福利。如果配偶在結婚前,其中一人曾購買居屋,或曾申請政府的置業資助貸款計劃的業主之一,已經受惠,亦不符合再申請居屋的資格,所以在申請前要搞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