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樓如果要申請按揭,就要特別留意一連串的步驟,無論是申請按揭時,還是批了按揭之外,都有不同的流程要做。最近筆者留意到有不少人都不是太了解銀行在批了按揭之後的按揭買賣流程,所以想和大家溫故知新。 基本下,只要簽署了臨時買賣合約,準業主就正式踏入按揭的申請程序,申請者需要準備臨時買賣合約,借款人的香港身份證副本,最近三個月的收入證明和工作證明等,有齊以上資料才可以遞交申請。 不過,在遞交申請前,準業主當然要先貨比多間,不同銀行的利率和按揭回贈都有分別,如果需要考慮mortgage link高息戶口,轉按罰息期等的其他因素,就要知道各大銀行的具體按揭方案。筆者建議準業主申請按揭時要選擇大約3間銀行,如果其中一間或二間銀行的批核按揭貸款結果未如理想,都可以有後備補上。不過,筆者一般不建議準業主申請多於3間銀行,因為申請太多間會影響TU信貸紀錄。 當銀行處理準業主的按揭申請的時候,就會考慮物業價值,樓齡等的因素。當批出按揭後,銀行會出一個offer給準業主,如果選擇接受的話,就已經可以安排簽署確認信,和銀行白紙黑字確認按揭和安排出貸款的日期。 有準業主在銀行批出按揭之後,都會很擔心是否要即時接受,因為害怕銀行會因為有時限而收回按揭。不過同一時間,又可能因為申請了大約三間銀行,想等餘下兩間銀行的offer。在這種情況下,其實準業主不用太擔心,因為如果銀行方面沒有聲明到offer有時限,就不用擔心會失效;相反,準業主大可以等到三間銀行都批出offer之後再作一個最終決定,尤其是如果申請三間銀行的時間都差不多,按揭批出的時間都不會相差太遠。 最後,銀行批出按揭之後,而你又接受了OFFER之後,就可以通知律師樓,安排處理相關文件。一般律師樓都需要3-4星期去完成文件處理,不過如果有提早和銀行安排,就可以縮短多一個禮拜。而銀行批出的按揭貸款,都會由律師安排,而按揭回贈通常亦在一個月內入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