唔講唔知,有不少香港人其實都不知道公屋可以買賣。自1997年起,房委會推出「租者置其屋計劃」,租戶能夠以超低折扣價買入單位,榮升做業主。不過,自2005年起,房委會停止將更多屋邨撥入租置計劃,但目前已有多達39條租置屋邨,可以進行公屋買賣。 與公屋買賣性質相似的,是居屋買賣。不過,近年居屋價格都屢創新高,所以有不少買家轉投公屋買賣。而最近政府公佈的綠置居計劃,就將租置單位的出售對象,擴展至所有綠表人士,令到公屋買賣更加活躍。現時,所有合資格的綠表及白居二人士,都可以免補地價的價錢去購買公屋單位。不過,他們先要持有購買資格證明書,而賣家都要有出售證明書,即是俗稱的准買證和准賣證。如果是綠表人士,程序會比白居二人士簡單,只需要向房署申領准買證,即可以選購未補地價公屋盤,如果是白居二人士,就要先交申請表格,然後進行攪珠抽籤,通過了入息及資產審查之後,房署會向中籤者寄出批准信,之後才可以申領准買證。不過,因為公屋的價錢比較便宜,所以受大部份綠表和公屋人士歡迎。不過,由於可以出售的公屋,樓齡起碼25年以上,再加上屋邨人口密集,所以公用地方與設施較易老化或者損毀,雖然房委會其實都有為租置屋邨設置維修基金,不過,如果資金用完,業主就需要共同承擔保養維修的責任。 在擔保期方面,由於房委會對公屋的擔保期一般是25年,而公屋單位首次出售日期距離現時15年內,才有大機會可以承造高成數按揭。筆者會建議有興趣的買家先向土地註冊紀錄確定單位首次轉讓日期,然後再計劃如何申請按揭。如果是業主想轉名及加按,都要事先向房屋署申請,不如私樓自由,因為房署只會批准因突發意外需要急用錢的個案。最後,如果是租置計劃下的合資格公屋住戶,想購買居住的單位,最高可以做到0首期,準買家只需向房署提交 $2,500 銀行本票,作為購買意向金,就可以當成首期,之後價可透過按揭分期償還,還款期可高達25年,而且免壓力測試。不過,因為公屋是未補地價的單位,出租就要補地價,所以正常公屋單位都是自住而非出租。另外,未補地價公屋亦都設有兩年禁售期,兩年後才可補地價自由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