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叔叔與很多人討論移民的時候,很多人在詢問基本的移民政策之後,都會立即問我下一個問題:「移民去XXX要唔要坐『移民監』?」為什麼移民監是那麼多香港人如此憂慮的一個問題?我繼而追問,才發現當中原來出現不少誤解。 在香港,很多人在考慮移民的時候,都會以不用坐「移民監」為其中一個重要的考慮因素。因為很多「移民監」動輒就要住滿數年,部分香港人在申請外國國籍的時候,都同時要兼顧自己在香港的事業,如果長時間離開香港,就無法繼續香港的業務。 以下我會羅列一些香港人主流移民的國家,讓讀者參考。台灣:按現時台灣的移民政策,港澳人士只要在當地投資600萬新台幣(約152萬港元),便可攜帶配偶及未滿20歲子女獲准在台灣居留。港人獲得外僑居留的身份後,1年內不離開台灣多於30天,或連續居留滿二年且每年在台居住270天以上,便可申請入籍台灣。英國:要獲得永久居民的身份,要求是一年住半年,連續住滿五年。維持永居的居住要求是每兩年登陸一次英國即可。要入籍,便要在獲得永居後任意一年居住滿9個月,即可申請或者在獲得臨時居留卡開始,一年住9個月,連續住五年。葡萄牙:獲得綠卡後,要求第一年後住滿7天,之後每兩年住滿14天。再之後如果要維持綠卡,就要每2年登陸1次。入籍要求是在葡萄牙5年住35天,並通過葡萄牙語測試。美國:綠卡持有人如要保留永久居留身份,每半年必須入境一次,同時每年離開美國國境的時間不超過183天。如果綠卡持有者離開美國超過1年,會被視為放棄綠卡。如果要申請入籍美國,就需要5年內住2年半,每年最少有6個月留在美國。如果離美超過6個月,其餘幾個月時間即不能計算在這2年半的居留時間內。如果境外連續停留一年或以上,會中斷計算居留時間。 加拿大:要保持永居身份,就需要5年內住滿2年,入籍則需要5年內住滿3年。不過,根據當地法律規定,除了本人實際在加拿大居住之外,如果陪伴有加拿大國籍的配偶在海外居住或者為一家加拿大公司或加拿大政府機構在海外工作,那麼,即使在境外居住,也可被視在加拿大居住。由此可見,各國的移民政策可以有很大分別,要小心留意清楚。 澳大利亞:要保留澳大利亞永久居民條件,要在過去五年內在澳洲境內累計住滿兩年或以上,則可將簽證延期五年並保持永居身份;如果未能在澳洲住滿兩年,除非與澳洲有牢固的利益關係(例如公司在海外但主要銀行戶口設立在澳洲),並有原因能夠解釋超過五年不在澳洲居住的理由(須提供證明材料),則可繼續將簽證延期五年。此外,澳大利亞入籍居住要求是在澳住滿4年,而且在申請入籍前的一年持有永居身份至少12個月,並不能離境逾3個月。 希臘:只要在希臘買房,移民申請一旦獲批,申請人將一步獲得永居權,只要持有所購房產,主申請人及其家人即可保持五年更新一次的永居許可。 其實,「移民監」並不是監獄,坐「移民監」也不是把你關在監獄裏,只是會在一定範圍內限制了移民人士的出入境及居住日子,所以才被冠上這個名稱而已。不過,移民要考慮因素眾多,切記不能單憑單一因素就決定移民的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