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中, 1個平凡的星期6午後, 看了陳奕迅的現代xx美, 晚上睡不著覺於黑暗中往天花板看, 想了很多東西. 這2x年來生活在很多"應該"中, 應該唸多1點書, 應該在辦公室工作, 應該有穩定收入, 應該OT, 應該有個男朋友, 應該30歲前嫁人…… 我聽了大人們的應該, 但是我並不快樂. 人生應該要這樣過嗎? 出來工作7年了, 在社會以及公司的體制下被吞吃到只剩下日復日月復月重覆同1種生活的行屍走肉, 想到中學時還未知道賺錢有多辛苦, 生活有多疲憊的我傻傻的說, 將來我要去英國生活, 我要環遊世界看不同風景, 我要體驗不同國家的文化, 現在的我每天營營役役為5斗米折腰, 沒有坐過飛機, 沒有看過讓我大叫awesome的風景, 沒有做過任何mentionable的事情, 我的勇氣在哪? 我的夢想是甚麼? 大概快忘記得1乾2淨. 改變可怕, 或是1直生活在已知的未來可怕? 第2天中午醒來, 申請了到澳洲的工作假期簽證, 去為我那"應該"的人生加1點點"不應該", 去做1些提醒自己我還活著的事情, 去找那個消失了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