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這樣一個女人,在她很小的時候母親就離開了人世。所以她連中學也沒有念完。後來,她來到了漢城。在艱苦的生活中,她結識了一個男人。這個男人的經歷與這個女人相仿,只是他還在念書。這個女人用盡了自己的全心,供養這個男人上學。因為她特別喜歡這個男人,所以對自己所付出的一切,並不感到惋惜,並且把為這個男人所作的一切事情,都當成是自己的快樂。這個男人畢業之後,進到了一個非常好的公司。從那時起,他就開始遠離這個女人了,並且又有了別的女人。她用盡了一切的辦法想要挽回這個男人的心,但所有的努力都付諸東流。最後,她殺死了這個男人。碎屍之後,正準備扔掉時,被員警抓住了 從這個女人身上我們可以看出,似乎誰都有一顆好心,但這顆好心後面卻急藏著顆非常惡的心。當自己所付出的艱辛被別人踐踏時,馬上就會怒髮衝冠,甚至會做出一些讓人無法啟齒的惡事。 聖經通過該隱,早已說明了這樣的事實。該隱是個種地的人,他把地裏的出產當成供物獻給了神。但神沒有收納該隱這份汗流浹背換來的祭物。該隱本以為神會高興地悅納這一切,但當神拒絕了他的這一份辛苦與一片好心時,該隱的臉色變了。當自己以為做得很好的事情被神拒絕時,想要敵擋神的就是人。 人就像是沒有翻過的餅一樣,看上面的時候,覺得還不錯,但下麵卻已經被烤糊了、成了只能被扔掉的存在。如果揭去人的偽善,就會顯露出比炭還要黑的惡。《聖經》分明在見證著我們是行惡的種類,本為可怒之子,是屬於肉體的,已經被賣給罪了,又說我們裏面沒有良善。但人們還是堅持說自己有對的部分,並不住地想樹立自己。 在《路加福音》十章裏,有一個律法師試探耶穌說:“夫子,我該作什麼才可以承受水生?”耶穌說:“律法上寫的是什麼?你念的是怎樣呢?”他回答說:“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耶穌說:“你回答的是。你這樣行,就必得永生。”那人要顯明自己有理,就對耶穌說:“誰是我的鄰舍呢?” 這個律法師真是太不認識自己了。他還認為自己可以盡心、盡性、盡力、盡意地愛,並且可以愛鄰舍如同愛自己。他全然不知道自己是一個虛謊的、是處在咒詛之下的人。其實他裏面根本就沒有對的。在別人面前生活得似乎很正確似的,甚至在耶穌面前也還想顯明自己有理。 神為了讓我們認識到:我們是生活在很深的罪惡裏面的人,所以給了我們律法。可是人們即人。神想讓我們下到只能蒙恩典的位置上。神用律法摧毀我們的心之後,又為我們打開了一條只有通過耶穌基督才能夠得救的道路。 有一個弟兄,去年因為交通事故失去了兩條腿。雖然作過幾次手術,但腿最終還是沒能得到恢復,因此只能使用拐杖。他真的不想使用拐杖,但沒有辦法。眼睛正常的人,為了保護眼晴,可以戴眼鏡:為了裝飾自己,也可以戴眼鏡。但健康的人是決不會使用拐杖的。 就像人因為腿斷了,沒有辦法オ會使用對自己來說並不方使的拐杖一樣:人也樣,若信賴自己的心不倒塌,自己不被拋棄,就絕不會選擇依靠神的。神看為最惡的事情就是:不帶著相信神的信心去做神的事情。 100 歲的亞伯拉罕,只有當明白自己是如同死人一般,是個什麼也做不了的人時,才會去依靠神的應許,神稱這個為義。只有這樣才能成就神向他所立的應許。使是站在律法面前,也還不知道自己是一個多麼可憐的人。無論是誰,只要正確地知道自己的面目,就會在神面前低下頭,會厭惡自己的,神通過律法使罪顯露出來,從而把所有的人都圈在罪裏的理由是:為了要憐恤眾。 好消息宣教会——好消息香港教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