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感而發, 還記得念小學的時候, 同學已懂得問我借錢。小孩子能有多少錢, 只不過是五元十塊的零用錢, 她説好過兩天就會還我。我沒多想就借了。數天後, 她不是來還錢, 而是再問我借, 數目大概是十多元。可能是十、十一歲時不知人事吧, 我一共借給她三次, 最後, 我忍不住問她討回來, 她回我:「誰跟你借錢啊,你是不是記錯人了?」我徹底地被這種自私的人傷害過。 長大後, 同樣的事情再次發生, 看對方没錢交租吃飯, 本來是抱著救急不救窮的理念, 但是由於情面, 我也借了。但是, 開了個頭, 麻煩就大了, 又是一而再再而三的借。不能從自己父母兄長家拿, 不能向朋友親戚借, 也不好好工作, 就知道要和我借钱, 還説上一回問我借錢其實不是真的要借, 是為了令我暫時没錢用, 暫時走不開做我要做的事。我聽到後有點蒙, 把人家的錢當作什麼了。所以, 這一次數目又太大, 我回絕了! 從此, 那個人就再没有跟我聯繫, 認為「借了錢,就是好朋友,不借錢,就絕交」的這種人,在對方眼中, 向人家借錢就是理所當然,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難處, 所以借錢這個看似大方幫忙的行為,其實會没了個朋友。 其實現時銀行、財務公司充斥的世代, 借錢非常容易, 為何要為難朋友呢!談錢確實傷感情, 上了一堂重要的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