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連結:冷氣機噪音小馬和小偉都到了法定結婚年齡。他們按照當地習俗結婚,邀請客人、朋友和村民在家裡吃飯,並舉行了婚禮。但是,他們沒有在婚姻登記機關登記。他們的婚姻合法嗎?它受法律保護嗎?根據《婚姻法》第八條的規定,小馬和小偉雖然按照習俗結婚,但沒有婚姻登記法,所以對這種事實婚姻的保護是有限的。根據《婚姻法》第八條的規定,小馬和小偉不符合婚姻的本質要求。如果婚姻關係出現問題,必須在完成婚姻登記的前提下進行,婚姻的效力可以追溯到雙方滿足婚姻實質條件的時候。如果雙方不補辦結婚登記,他們的關係只是同居,這是非法婚姻。[法律連結]《婚姻法》第八條規定,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應當辦理登記,發給結婚證,領取結婚證,建立夫妻關係。不辦理婚姻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幹問題的解釋》規定,男女雙方依照婚姻法第八條的規定補辦婚姻登記的,婚姻關係的效力,自雙方符合婚姻法規定的婚姻實質要件時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