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班,要出通告給予店鋪,早前上司說我出的通告不夠仔細,故此我把所有需要店鋪知的資訊都仔細寫出來,給予上司看。他當眾大聲說: 為什麼寫這麼長?你要明白店鋪同事是沒有時間,要精簡!!我: 上次不是你說怕店鋪同事不清楚,要我寫詳細點嗎?他: 你寫得詳細清楚,但看不明白,重做,唔該。心中千萬句粗口湧出來,最後用返早前被他投訴寫得太簡單的方式去做…. Pass咗 是日金句: 講一套做一套是真理,你講咩老闆都話知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