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5/2005 要辦的事情全部辦妥後,我便跟Jorge道別,然後獨個兒於市集內閒逛。由於這兒是遊客區,只見到處都是食肆及商店。原來很多美國人都喜歡到Tijuana渡周末,貪這裡吃的買的都遠比美國便宜,情況就好像香港人假期時北上消費一樣。 (網絡圖片) 商店所售賣的貨物種類繁多,例如T-shirt、木結他、瓷器、民族飾物等等,然而我最想買的還是一張吊床,因為總覺得躺在上面晃來晃去好像很寫意似的(雖然我從未試過)。不過我當然不會在這裡買︰沒理由於旅程一開始便買下如此重甸甸的東西,況且我深信其他城市的吊床一定更便宜︰這裡是專做美國人生意的呀! 遊客區的一隅有幾間旅館。剛才Jorge說後天10:30am要準時到達車站,那麼為方便起見,明天我應否搬到這邊住呢?不過想深一層︰搬一次家一來一回要花上不少時間,況且LP說Tijuana的房租並不便宜,而最重要的是:我開始愛上Point Loma Hostel啦……三比一,反方勝出!結果我還是決定「按兵不動」。 忽然間肚子咕咕作響,原來已經是二時多了。自從昨晚吃了那個super size墨西哥晚餐後,我竟然開始對墨西哥食物產生厭膩感!真不敢想像饞嘴的我今後一個月將要怎樣渡過…… 正在猶豫不決之際,竟然給我遇上麥當當!通常當我決定不了吃甚麼的時候,最後總會幫襯麥當當,一來它的食物水準有保證,二來即使售貨員不懂說英語,我也可從眾多食物圖片中選取想吃的東西。我點了一個5號套餐(跟我最喜愛的雙層芝士孖寶套餐有點相似),盛惠46pesos,即差不多HK$33,以當地的消費指數來說可算是十分昂貴。那個包還可以,薯條卻又乾又燶,還是香港的好吃得多! 進食期間,兩名衣衫襤褸的小孩向我走近,他們不停指著放在枱上隨餐附送的擦擦咭。反正這咭對我無用,我又看不懂咭上的文字,於是便送給了他們。之後又來了幾個小孩,他們向我嘰喱咕嚕地說了一大堆西班牙文,我一個字也聽不懂,不過從他們的手勢來看我估計是來討錢的。通常遇上這種情況,我總會發揮我的專長:詐傻扮懵。我會做善事,但我從不會施捨給那些只懂「攤大手板問人攞錢」的人。其實剛才一路上我也看見不少母親帶著自己的孩子到處行乞。想不到一水之隔,美國跟墨西哥的經濟狀況竟會有如斯大的差別。 下午三時多了,是時候返回San Diego。剛才從美國過境時有如「冇掩雞籠」,現在要返回那邊卻要經過入境關卡。職員一面翻閱著我的特區護照,一面用普通話跟我打招呼:「你好嗎?」我有點受寵若驚:每當身處外地時,別人總會把我當成日本人,見了面第一句跟我說的,十居其九是“Konichiwa”;如今竟然有人懂得分辨中國人和日本人!我不期然對他產生幾分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