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政府伙拍市建局合作推行的「樓宇更新大行動2.0」(「行動2.0」)和「消防安全改善工程資助計劃」(「消防資助計劃」),在今年7月初起,經過三個多月的時間,已於10月31 日截止接受申請。「2.0行動」和「消防資助計劃」,分別收到約600宗及約2,500宗申請。早於今年3、4月及7、8月,市建局已聯同屋宇署、消防處及民政事務總署等多個部門,舉行超過20場簡介會,以及透過非政府組織,接觸超過4,000幢目標樓宇,推動有關業主參與計劃。「行動2.0」的目標是協助符合住用單位平均每年應課差餉租值的上限,並已接獲由屋宇署發出的強制驗樓通知的自住業主,進行樓宇檢驗及修葺工程。計劃聚焦支援安全風險相對較高、樓齡在50年或以上的樓宇,合資格申請的樓宇數目估計約有1,500多幢;至於「消防資助計劃」,主要協助合資格而又收到消防安全指示的商住樓宇業主,履行《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規定,提升大廈消防安全的要求。該計劃所涵蓋的合資格樓宇數量較多,估計約近6,000幢。兩項計劃的申請宗數,均佔合資格樓宇數目約四成。在這3,000多宗申請中,絶大部份是已組織了法團的合資格樓宇。由此反映,樓宇業主在法團的統籌和協助下,能較有效率地商議有關樓宇維修的事項,並作出決定。其主要原因,是法團可按照《建築物管理條例》(條例)的法例框架,召開業主大會通過決議進行樓宇公用地方的保養維修工程。到了工程籌組階段,法團內的管理委員會可協助業主為工程招標及審核標書,並委聘合適的工程顧問及承建商,為大廈進行所需檢驗及工程。在財政處理上,法團亦能藉其法人身份開設專屬信託銀行戶口,並經業主授權後協助籌集業主需支付的工程款項,及代表業主接收和發放計劃的資助,使財政安排更有效率,亦減低政府資助及業主供款被非法挪用的風險。因此,政府和市建局藉著推廣兩項樓宇復修資助計劃,鼓勵仍未組織法團的樓宇,先行組織法團,以便以法團名義參與計劃。若有關業主於申請期內,未能完成成立法團的所需程式及召開業主大會通過申請資助計劃,市建局亦作彈性處理,容許他們在截止申請前先行提交申請,並於申請期完結後的六個月內,即在明年4月底前,向市建局補回申請資助計劃的所需檔,包括業主大會通過申請資助計劃的議決及法團註冊證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