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會打擊公屋富戶雷厲風行,今年10月起將會加強資產審查政策,很多已遷出的公屋第二代若果有樓在身,有機會影響到父母的公屋戶籍,應該及早進行甩名,甚至要考慮將公屋「升級」,避免出現資產「樓」失。過去原有政策下,公屋居住滿10年的住戶,須每兩年進行一次申報。但房委會在今年5月作出修訂,無論是否住滿10年,公屋住戶同樣需要每隔兩年向當局申報是否擁有物業,並同時授權房委會查核其資產狀況。新政策將會在今年10月實施,有房委會成員預計屆時有30萬公屋租戶會受影響。曾先生就是一個例子,他近年成為私樓業主,惟由於之前在公屋未住滿10年,所以一直未有處理公屋除名事宜,直到看到新聞才「急急腳」申請除名,否則的話就會連累父母失去公屋。不過即使除名後,只餘下曾先生父母在單位內居住,亦有機會被視為寬敞戶,需要搬遷去較細的單位,萬一不幸言中,其父母生活質素大為下降。筆者建議,曾生可以考慮自己在公屋名冊除名後,再由父母申請「綠表資格證明書」,將公屋換新居屋。以綠表抽新居屋,中籤機會較白表為高;加上在政府擔保下,可向銀行申請最高9成半按揭,還款年期最長25年。另外,借款人也毋須通過壓力測試,只要申報家庭的總收入足夠供樓便會過關,家人也不一定須為登記家庭成員,即曾先生的收入也可以計算在內。兩年內擁有物業 不能抽新居屋不過要留意的是,如果公屋戶主曾借「人頭」協助兒子買私樓,即使馬上在私樓「甩名」,短期內也難以抽新居屋。因為政府已經收緊綠表資格,表明在「居屋2023」計劃中,買入居屋前24個月內均不得在香港擁有住宅物業,短期內「甩名」變得無補於事。這類公屋戶如果不想等2年才買新居屋,仍可考慮以公屋換取二手居屋,但視乎屋苑樓齡及政府「擔保期」還剩下幾多年,未必能同時批足9成半按揭以及25年還款期,借款人需要在按揭成數和還款年期之間作出取捨。最後溫提,有能力的公屋戶應該誠實申報個人資產,好好善用公屋剩餘價值,早日升級居所;另一方面亦可加快公屋流轉,讓有需要的市民早日改善住屋環境。星之谷行政總裁 莊錦輝 延伸閱讀:嚴查公屋富戶 仍有盲點【星之谷專欄 – BOSSMIND】綠表或未補地價居屋公屋加名之印花稅及按揭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