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連結:印label每對夫妻離婚,都會伴隨著財產分割,相信財產分割也是很多離婚夫妻最關心的問題。新規的頒佈,也意味著新婚姻法的頒佈,對離婚財產的分割有了新的規定。民法典:根據新法,這四種財產不因離婚而分割民法典:第一,離婚後,婚前個人財產不可分割。通常,婚前獲得的財富屬於婚前個人財富,不會因為婚姻而成為夫妻雙方的共同財富。一般來說,婚姻中獲得的財富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富,如工資收入、獎金、勞動收入、消費收入、投資收入、知識產權收入等,這些收入只需要在婚姻中獲得,這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富,但婚前獲得的財富卻並非如此。囙此,如果一方婚前有自己的積蓄,婚後不補貼全家,那麼這部分積蓄就屬於婚前個人財富。當然,除了儲蓄之外,還有其他形式的財富,比如婚前用全額買房或者婚前投資股票和基金。婚後致富的管道不會改變。這種財富也屬於婚前個人財富。民法典:第二條是婚後繼承或接受贈與,但遺言或贈與合同中明確表示財產屬於一方。從理論上講,婚姻所得的財富屬於家庭財富,即夫妻雙方的共同財富。囙此,繼承的財富和捐贈的財富也不例外,它們也屬於夫妻共同的財富。但是,如果是繼承或者承受財富的饋贈,會有特殊的情况。如果繼承人在遺言中明確表示財富只屬於一方,或者贈與合同中也明確表示財富只屬於一方,那麼這部分財富也屬於一方的個人財富,離婚時不會分割。其實,這一規定也是合理的。畢竟,財富的來源是捐贈人或繼承人,囙此他們自然有權决定財富的歸屬。民法典:三是婚前按揭購買的房屋。面對如今的高房價,很少有人有能力選擇全額付款買房。按揭的確是年輕人最常見的購房管道。而且由於現在婚姻和房子捆綁在一起,大多數家庭會要求男方婚前買房,婚前按揭買房會導致財富分割的問題。婚前抵押的房屋需要婚後共同支付,不能視為婚前真正的個人財富。通常,如果婚前按揭買房,房子的分紅需求有兩部分。第一部分是婚前按揭部分,包括房屋首付部分和婚前貸款部分;另一部分是婚後共同抵押部分。第一部分屬於一方婚前個人財產,離婚後不分割。第二部分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後將平分。民法典:第四,一方特殊生活用品。一方特殊生活用品通常是指一方有特殊需要或另一方不易使用的生活用品,但不包括一些更有價值的東西。例如,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我們使用的手機、衣服和一些配件屬於一方的特殊必需品。但是,如果與汽車、貴重珠寶等貴重物品相比,確實只有一方在日常生活中使用,但不能稱之為一方的特殊生活用品,這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富。分清離婚中的財產分割,不是鼓勵人們離婚,而是希望已經離婚的人能多瞭解相關規定。一方面,他們可以為自己的財富而戰;另一方面,它們可以防止不必要的衝突。當然,以上是我從民法典中學到的。事實上,從聘禮、不動產到生活的方方面面,新頒佈的《民法典》都有相關規定,保護每一個公民的切身利益。從出生的那一刻起,一個人就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