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十分流行用免息分期的付款方法,去購買一些價錢面額較高的產品,例如:電器、手機、手飾、遊行團及預繳式服務(美容、按摩、健身、瑜珈等等) 。原來,免息分期的付款方法是銀行用來向商戶及消費者賺取更高的利潤,甚至可以是消費者的陷井。近年,有些美容院及瑜珈中心倒閉結業,銀行仍然向已倒閉結業公司的顧客繼續收取那些免息分期付款,新聞也曾經報導過,但很多消費者包括我自己到現在也攪不清楚,為何銀行可以要那些結業的公司的顧客繼續付款,是甚麼的一回事? 讓我在這裡,提一提醒各位精明的消費者,在下一次消費時,是否需要免息分期付款,怎樣分辯真正免息分期付款? 舉例,我在一間美容院購買了一個港幣$1,2000.00美容療程,美容院會介紹某銀行現時推出12個月免息分期付款,我心想,免息又不用一筆過給這麼多錢,只需要每個月交$1200.00,感覺上負擔輕鬆,豪不考慮,便立即答應!原來,銀行在這時候先將$1,2000.00一筆過幫你付給美容院,並向美容院收取比一般信用咭較高服務費,約6-7%左右,然後,銀行提供$1,2000.00的私人借貸給我,即是我向銀行借錢購買療程。所以,美容院結業,銀行可以繼續要我還款! 現時,全港銀行及信用咭提供商戶的免息分期付款予顧客,都是用這種方法。你以為你自己是免息分期付款,實際上,你是還私人借貸,十分取考。 政府因此而立例,在今年十二月起,所有銀行及信用咭,必須列明清楚是私人貸款,免息還款,顧客在購買前,必須閱讀及簽名確認大慨6-10頁條款聲明。這個方法,絕對是影响商戶及消費者,不是最妥善的解決方法,我們只有拭目以待,看看政府再有什麼新措施。但作為消費者的你,以後要小心處理免息分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