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住過一條村,試過有一個住我樓下的村民,門前種了棵木瓜樹,有一天,我的女傭告訴我,樓下的女傭採了幾個木瓜給我們,我很高興連忙去街市買了魚尾,準備煲木瓜魚尾湯,湯煲好了,結果一喝下去,湯苦到不得了。全煲湯都要倒去。跟住,過了一陣子,這裡的村民大多是移民回流退休的,他們就開劈耕地,種菜種瓜,打發時間,我試過吃了兩次他們種的菜,也是苦苦澀澀的。我在這裡住了幾年,發覺樓下和種菜的村民都不是好人,跟著我們都搬離了。前天去了大嶼山,遇上老朋友,她說送我一個自己種的木瓜,因為我與她是因為拜天壇大佛而認識的,她兩老婆都好慈祥,我帶了她的木瓜回家,剛剛切開來吃,木瓜清甜無比。證明了,種瓜得瓜,種惡得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