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連結:成人英語課程 持續進修基金“婚姻欺騙”據說是咬牙切齒,但不得不說,這種情況在現實生活中也很常見。今天,中國的法律並不聳人聽聞。讓我們談談如果發生了“婚姻不忠”,如何為自己的權利而戰。首先,我們應該明白,大多數“婚姻不忠”都沒有法律責任。婚姻不忠是一個道德敗壞的問題。法律不限制人們的感情。但是,如果你提起離婚訴訟,你可以要求對方因婚姻不忠而導致的離婚賠償。還有一些特殊的婚姻不忠,這構成了他與情人事實上的婚姻。此時,他將承擔刑事責任。讓我們解釋一下在這兩種情况下我們應該如何爭取我們的權利。第一種是第一種“婚姻不忠”,這只是道德問題。第四十六條因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罪方有權要求損害賠償:(一)重婚;(二)配偶與他人同居;(三)家庭暴力;(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在離婚案件中,大多數判决都基於這些原則。1.由雙方協商决定。2.兩性平等。三、賠償原則。4.照顧無辜方的原則。囙此,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無過錯方可以在離婚案件中向出軌者要求損害賠償。囙此,在發現對方作弊行為後,我們必須保持理性,以適當的管道留下對方作弊的證據。小編提醒說,由於現實生活的複雜性,並非所有出軌的當事人都能成功申請離婚損害賠償。詳細答案請諮詢小編。二是婚姻不忠,構成重婚罪。這就是要承擔刑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與配偶重婚的,或者明知是配偶而與他人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協力廠商如果知道另一方結婚,也應承擔刑事責任。重婚罪分為兩種情况,一種是合法婚姻,另一種是事實婚姻。如何判斷這兩種情况已在前一篇文章中詳細說明。今天在這裡我不會解釋太多。構成重婚罪的,應當承擔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無過錯方可以向出軌者追償。除了這兩種情况外,小編還提到了一種更為特殊的情况,那就是“軍婚”。明知與現役軍人配偶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職權、從屬關係,以脅迫手段强奸現役軍人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定罪。以上是關於婚姻不忠的諮詢。如果您有任何問題,請按一下下麵的連結或發表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