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來,老賴一直是人們不喜歡看到的一種人,因為他們長期欠債,損害了很多人的利益。當然,他們中的一些人不想償還,但其他人沒有機會。為了保護借款人的權益,同時也為老賴的還款創造條件,我國第一部個人破產法出臺了!今年8月26日,深圳市通過《深圳經濟特區個人破產條例》後,8月31日,深圳市出臺了《條例》全文,在破產管理機構設定、財產免責、破產財產保全等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這是我國第一部個人破產法進入正式實施階段,即將於明年3月1日實施。也許很多人對個人破產一無所知。他們只是認為只有當企業資不抵債時才會破產。但事實上,在現實生活中,有很多人因為公司破產、投資失敗等原因無法還債。他們常被稱為老賴。從經濟角度看,這些人也破產了。畢竟,他們欠的債一般都不够。但這並不意味著他們都不想還錢。只是現階段他們沒有償還能力,連基本的生活環境都很艱苦,所以賺錢和償還都比較困難。眾所周知,企業申請破產實際上是申請“破產保護”,個人也是如此。個人破產法也為那些付不起錢的人提供了一定的“保護”。然而,“保護”不是“庇護”。這部法律主要是為所謂的老賴提供掙錢的條件,以保證他們將來能够還清所欠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