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不是為自己利益,只係表達不滿政府的施政。我九月開學,可唔可以唔好罰我咁耐? 許同學,你為了表達不滿,便參與暴動,投擲雜物,破壞社會安寧,恐怕不適宜再進入校園了。因為你有如此的暴力傾向,萬一你不滿教授的言論或大學的安排,很難避免你會再出現暴力行為,對學校的師生及校園造成危險。再者,暴力的思想是會傳染的,你所就讀的大學,絶對不能成為暴力的傳播中心。所以,現在你還是留在監獄比較合適,在那兒,你會明白到秩序和紀律有多重要。這些東西,是你在大學學不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