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興起這個題目,就順手借來寫篇文。 黃翠如和洪永城未必是情人,不過,講真的,每個人心裡面都有個完美旅伴,完美的旅伴比甚麼重要。 他可以不在乎目的地 ─ 去美術博物館好;去二世古滑雪又好;去士林夜市行街仲好;他永遠尊重你,尊重要去的地方。 他可以接受出錯 ─ 去陌生地方當然會迷路;未去過的餐廳怎麼知要訂位;聽不到廣播才會下錯車;他的樂觀總有感染力。 他總會令自己更大膽 ─ skydiving you jump I jump;兩個人遊過鱷魚河;滑雪時夠膽同你講果條90度係初級;不怕嚇你死,怕你未玩夠。 他對古怪事情免疫 ─ 澳洲的袋鼠尾好似好好食;話你知倉鼠在秘魯是美食;澳洲內陸仲有果國家,香港免簽証;事情總變得好有趣。 他有親和力 ─ 總能夠在馬路上hitchhike;走到哪裡都可以同人聊天;明明兩個人去旅行最後會變成十個人;果然識人比識字重要啊。 反正他這個人就是歡樂 ─ 鍾意擺白痴到無人有的post;明明我在看球賽你卻更興奮;因為點錯杯飲品而面容扭曲;小事情才令人記得,不是嗎? 如果,這是同一個人,而最重要是,自己和這個人有種共鳴,旅行見足24/7都無問題。 有時你寧願這個人不是情人,不是家人,不用這樣複雜,就只是完美旅伴這個位置留給他。 因為,就算你有了另一半,有了兒女,與這個一輩子的好朋友好久沒見面,但心底裡,每次去旅行就只會想跟他一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