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女職工生育後的請假休息天數根據不同情況有詳細規定,具體如下:一、產假天數基礎產假:順產:98天,其中產前可休假15天。深圳人工流產醫院難產:增加30天,即128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例如,生育雙胞胎,順產時產假為98天+15天=113天;難產時產假為128天+15天=143天。獎勵假: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不論一胎、二胎或其他情形),女方享受80日的獎勵假。因此,順產總產假為98天+80天=178天;難產總產假為128天+80天=208天。二、流產假期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享受15天產假。不過,根據《廣東省實施〈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辦法》,根據醫療機構意見,也可享受15天至30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享受42天產假。私家醫院終止懷孕懷孕滿7個月終止妊娠:享受75天產假。三、其他相關假期男方陪產假:男方享受15日的看護假。計劃生育手術休假:取出宮內節育器:1天。放置宮內節育器:2天。施行輸卵管結紮:21天。施行輸精管結紮:7天。施行輸卵管或者輸精管複通手術:14天。同時施行兩種節育手術的,合並計算假期。終止懷孕手術 育兒假: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在子女三周歲以內,父母每年各享受十日的育兒假。育兒假按周年計算,即以子女周歲作為計算年度。在同一計算年度內,育兒假可以拆分請休,原則上不超過2次。假期內遇法定休假日、休息日的,均不另加假期天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