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及澳門居民網上申請簽證程序,港澳居民只要登入移民署網址( http://www.immigration.gov.tw )申請簽證,填上個人資料後自行列印許可同意書,出入境時將有關同意書連同護照一起交出查驗即可;同意書有效期三個月,有效期內可多次入出境,每次可停留30日。網上簽證費用全免。 台灣臨時入境証 (網絡簽證) ** 申請人必須持有香港BNO、香港或澳門特區護照 ( 証件必須有6個月以上之有效期 ) ** - 入境台灣時証件必須有6個月以上之有效期 - 適用對象: - 香港或澳門出生之人士(証件出生地一欄必須註明香港或澳門) 或 持有效之單次、逐次加簽或多次出境証(簡稱台証)者或曾經許可進入台灣者 (見註解) 註解: 於1983年或以後,曾經以電腦系統發出之台証前往台灣之旅客(不適用於曾以香港簽證身份書或澳門特區旅行證身份入境台灣) 辦理<臨時入境証>(網絡簽證)應提交之文件 1. BNO、香港或澳門特區護照副本 ( 証件須有6個月以上之有效期 ) 入境台灣時証件必須有6個月以上之有效期 - 2. 身分證副本 3. 如曾到台灣者,出示舊台証副本或入出境日期證明書副本,未能出示者可於網絡上試辦 4. 簽証及手續費HKD160.00 5. 須時3個工作天 *如証件上沒有出生月、日,須填寫<聲明>一份,有舊台証者可豁免 自行辦理<臨時入境証>(網絡簽證)應備之文件 1. 請登入以下網址辦理 http://www.immigration.gov.tw 2. 港澳居民於網路申請入臺許可後,必須列印以下文件: - 核准通知 - 入出境登記表 *以上文件具有入出境登記表功能,未持以上登記表者不得入出境台灣* 如未能於網上辦理<臨時入境証>之人士亦可到達台灣自行辦理<落地簽証> 1. BNO、香港或澳門特區護照正本(証件須有6個月以上之有效期) 2. 於30日內離境之回程機票 3. 如曾到台灣者,出示舊台証正本或入出境日期證明書正本 未曾到台灣者,須檢示証件上之出生地是香港或澳門或Hong Kong(No Proof) 4. 填寫一份名為<臺灣地區(臨時停留)申請書>之表格 5. 費用NT 300 *** 注意:台南機場 & 台東機場不設落地簽證 *** 不適用落地簽証之情形 1) 曾入境台灣後,更改姓名 2) 申請人於台灣當局有犯罪或不良記錄 3) 於最近一年申請時,被拒獲台証申請 4) 停留時間多於30天 不適用辦理<臨時入境証>(網絡簽證)之情形 1) 曾入境台灣後,更改姓名 台灣駐香港領事館 地址: 金鐘力寶中心,1期4樓(港澳同胞) / 40樓(外國護照) 電話: 2525 8316 時間: 星期一至五,09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