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梅是藍灣咖啡的一名服務生。今天是她轉正的日子。一個月的試用期內,她注意到了一個怪人——每逢周三,下午1點准時出現在8號桌的一個中年男人。 怪人每次只點兩份三杯雞,自己吃一份,對面的位子上放一份。一開始,小梅以為,怪人在等人探索四十一起共進午餐,只是太餓了,便自己先吃起來。後來,她發現錯了。怪人對面的位子始終沒人坐過。每次將那份一口未動的三杯雞倒進垃圾桶,小梅心裏總不是滋味:城裏的人,總是這樣作踐糧食麼?耿直的小梅試圖告訴怪人粒粒皆辛苦的道理。 “先生,你不能這樣浪費糧食!”小梅義正辭嚴。 本來埋頭吃飯的怪人愣了一下,看了看昂首挺胸的小梅,見她一身服務生的穿戴,心中頓覺好笑。他假裝生氣道:“你就是這樣對待你的上帝嗎?”同時,他指了指小梅左臂上的logo:顧客即上帝。 小梅摸了摸左臂上凸起的刺繡logo,故作鎮定道:“我的上帝至少應該懂得‘誰知盤中餐,粒粒皆辛苦’的道理。像你這種每次多點一份三杯雞,卻是不吃,無故浪費的人,我實在難以認同。”小梅想起了小時候親眼看到母親餓暈的情景。 聽了小梅這話,怪人的目光逐漸變得深沉。他注視著面前還冒著些許熱氣的三杯雞,陷入了回憶。小梅沒想到怪人竟無視自己的勸說,自顧自地陷入沉思。她正欲再次犯難,突然感到手臂被人抓住。她看見服務生小蘭沖自己搖頭,低聲說道:“小梅,別沖動,這人你得罪不起!”就在這時,小梅覺得身後多出了兩道身影,她轉探索四十身一看,是一個靚麗文靜的少婦和一個粉雕玉砌的小女孩。 那怪人第一時間看到了這兩個人,目光示意她們在自己對面坐下。小梅有些後悔自己剛才的舉動,難道這次怪人真的在等人共進午餐?然而,她發現自己又錯了。那個小女孩剛坐下來就要動面前的三杯雞,卻被身旁的少婦制止了。少婦向怪人投來征詢的目光。怪人猶豫了幾秒,才淡淡地點了點頭。小女孩吃的很開心,甚至發出噗噗的吐雞骨頭的聲音,這讓少婦掩嘴嬌笑。可怪人卻沒有笑,只是目光有些複雜。這時,他再次抬頭看向小梅,想解釋些什麼,可又顧及少婦在場,欲說還休。小梅心中不覺猜測三人的關系,又在為自己如何收場而頭痛不已。 “文生,你終究是忘不了她。難道這些年來,我對的情,換來的只是你的迷茫麼?”少婦並不避諱身旁的服務生,幽幽地說著。 “孟溪,我的年齡太大了,不適合你,你應該找個年輕些的。”怪人的話沒有一絲情感。 “文生,安姐在天堂也希望你能再次找到自己的幸福,她也希望你能......” “你別說了,我們是不可能的,多說無益,你走吧!”怪人下了逐客令。少婦眼眸含淚,起身抱著小女孩走了。 怪人沒有理會少婦的離開,卻對小梅說:“丫頭,來,坐下來,我向你解釋一下。”他又看了看另一名服務生小蘭,說:“這沒你的事了,先忙你的吧。”小蘭也離開了。 “丫頭,這三杯雞是我太太生前最愛吃的。而且,便是在這家藍灣咖啡。她就坐在你現在的位子,對我甜甜地笑。也是在這裏,我向她求婚;在這裏,我們一起給兒子過十周歲生日;在這裏,我陪她走過生命的最後一刻。丫頭,你說,為了她,我來此祭奠是探索四十不是應該的?為了她,一向節儉的我浪費一份三杯雞是不是應該的?為了她,我拒絕了孟溪的追求,是不是應該的?”怪人的眼睛濕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