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是在整理到訪CUSCO時的相片資料, 卻不約而同收到兩位朋友傳來短訊,問了些自以為了解的問題,在討論期間,才發現一直以來,自己所知的那麼表面、那麼淺薄﹗ 其中一個朋友所問的是政府發放的傷殘津貼問題﹗眾所周知,假若在工作時不幸受傷,驗傷後僱主得按受傷程度而對僱員作出賠償﹗而我,一直以為,除了這些因工受傷所得的賠償之外,政府是會對於身體有殘缺的人仕提供殘疾津貼﹗要不是朋友作出提問,我也不會認真了解香港政府對殘疾人仕發放殘疾津貼的要求﹗﹗ 今天才認真了解傷殘的定義 www.swd.gov.hk/doc/social-sec/SSAP_0815c.pdf 根據社會福利處的資料,傷殘津貼分兩種,普通傷殘津貼(每月HKD1,650)和高額傷殘津貼(每月HKD3,300)。 我一直以為,但凡身體有殘缺就有資格領取傷殘津貼,沒想到,原來符合條件那麼高﹗普通殘津貼的申領人必需經由醫管局醫生所發出的嚴重殘疾証明,而且嚴重殘疾要維持6個月或以上﹗可惜,單肢殘障並不適用,長期病患的話,必得長期臥床,也就是說腎病或帕金遜病之類的病人也不受補貼範圍之內﹗﹗ 什麼﹖單肢殘缺人士工作不受影響的嗎﹖生計不愁的嗎﹖嚴重傷殘原來每月也只得千多元,到底他們應該以什麼賴以為生的哩﹖既然被認定是嚴重殘障,即便他們仍有工作能力,他們所賺取的真的夠過活嗎﹖雙目完全失明才算有殘障,那麼弱視就不需要援助了嗎﹖ 原來我們對有需要人士的支援真的這麼微不足道﹗過往實在生活得太幸福,總以為我們已做了很多,原來卻是那麼的不濟﹗原來,我們的社會已經夠公平,夠平等,即便身體有殘缺,仍能得到公平待遇而不影響收入的了嗎﹖﹖我不太懂﹗ 又,另一朋友提及三歲的兒子初步被診斷為自閉症,但當問及症狀時卻好像跟從前認知的自閉症定義有所不同﹗當大人提問時,朋友的兒子明明懂得作出回應,學習方面比同齡小朋友快,一眾朋友心裡還認定這個該是資優兒﹗細問下,原來現在有所謂自閉症譜系障礙,只需符合典型自閉症特微其中之一便可被列作自閉症,有點搞不懂,只希望小朋友能及早得到幫忙。 每個父母也希望自己的孩子聰敏伶俐,朋友對於兒子被診斷有學習障礙,在學校安排上更得重新部署,心裡當然不爽﹗雖然搞不通小朋友所面對的困難,但我深信,接受是第一步,若連父母也不接受的話,孩子往後怎麼走﹗﹖ 所謂知己知彼,即便是身體上的殘缺也好,是智力上或精神上的問題也好,接受所面對的情況,作出適當的調整才真的能幫助小孩﹗似乎,我們都對"正常"的要求太高,其實細看定義,我們或多或少都有點"不正常",何必故步自封﹗﹗ 典型自閉症的定義 自閉症譜系的定義,資料來自www.twwik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