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註冊香港公司成立以後每年都需要年審和理賬報稅。但是實際上很多老闆總會混淆:是不是年審了就不用報稅了?為什麼有的公司可以做“零申報”,有的公司做“零申報”卻被開罰單? 今天,我們整理了一份詳細的香港公司理賬審計報稅常識,為各位排憂解惑。一一香港公司年審香港公司年檢是針對公司經營許可的一種審核,這種審核一年一次。主要會涉及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包括:▍稅務局:商業登記證續期香港公司成立滿一年後,須到香港稅務局申請並獲得新年度的商業登記證。此後每年度的公司成立週年日之前都需要進行證書續期。▍公司註冊處:週年申報在這個環節,公司註冊處會對註冊證書做續期。一般會由公司董事針對前一年度的公司情況簽署好週年申報文件後交由法定秘書遞交公司註冊處。▍法定秘書:遞交文件法定秘書是香港公司成立的必要條件。法定秘書需要按規定向香港公司註冊處和稅務局提交相關文件(週年申報表、利得稅表、核數報告、董事及股東變更名冊等)以及領取商業登記證。 一一香港公司報稅香港公司根據自己的企業實際經營情況,在處理報稅時通常有以下兩種情況:▍零申報:適用於沒有發生運營的公司▍做賬、審計及報稅:適用於有實際經營的有限公司 一一正確讀懂“零申報”在香港公司的報稅環節中,“零申報”就是最讓企業主拎不清的一個概念。我們怎樣才能正確認識它,並且正確的做“零申報”呢?弄清楚接下來的幾個問題,就能一勞永逸了。 香港公司零申報需要滿足什麼條件香港公司如要申請稅務零申報,須在過去一個財政年度裡沒有經營,而所謂的沒有經營或運營,必須滿足以下全部的條件:❐ 沒有開設銀行賬戶❐ 在政府海關、物流公司沒有任何進出口記錄❐ 與香港客商沒有購銷聯繫❐ 在香港沒有任何僱員、沒有租賃辦公場所、沒有購置動產和不動產❐ 不曾容許或授權在香港運用專利、商標設計等資料❐ 不曾容許或授權在香港運用動產收租❐ 未在香港代銷❐ 沒有得自或產生於香港的盈利 不符合條件卻“零申報”有什麼風險▍ 不但會收到稅局罰單,還可能被檢控香港稅局每一年都會對一些公司進行抽樣調查,如果發現有不符合零申報條件的公司未按規定理賬報稅,會要求這些公司補繳稅款,並加以罰款。逃稅數額大的,還可能會被提起檢控。▍ 銀行賬戶會被凍結或關閉不按實際營收報稅的香港公司一經查出,其誠信會受到質疑。銀行有可能會直接凍結其公司的賬戶,並且稅局也會追繳其稅款。此外,該公司還有可能被政府錄入黑名單。▍ 依據《稅務條例》進行處罰香港《稅務條例》第51C 條規定每名在香港經營某行業、專業或業務的人士,須就其入息及開支以中文或英文備存足夠的記錄,以便其應評稅利潤易於確定。根據《稅務條例》的規定,在香港經營業務的人士,應保留相關記錄至少7年。如果相關人士沒有合理辯解而沒有遵照稅法的規定保留業務記錄,可能會面臨被罰款高達港幣 10 萬元。 一一關於利得稅的徵收根據香港政府規定:在香港經營任何行業、專業或業務而從該行業、專業或業務獲得於香港產生或得自香港的所有利潤(由出售資本資產所得的利潤除外)的人士,包括法團、合夥商號、信託人或團體,均須繳稅。而非來源於香港的利潤就算貨款匯入香港也無須徵稅。香港公司從2018/2019財務年度開始,在岸年度利潤在HKD200萬以下,可申請二級稅制優惠至8.25%稅率,同時仍享受每年度的稅務寬免政策。超過HKD200萬的利潤按稅率16.5%徵稅。此外,香港公司每12個月為一個審計週期,新成立的公司可最多享受18個月的審計週期。香港政府的財政年度週期從每年的4月1號至次年的3月31日。所以如果香港公司在內地沒有任何關聯公司,我們建議選擇3月31日作為公司財務年度年結日;如果有內地附屬公司或者關聯公司,我們建議用12月31日作為年結日,以方便後續處理相關聯的賬務。總而言之,無論零申報或是理賬審計都必須按時處理,如果逾期,均會產生罰款。情況嚴重的,稅局還會下達傳票傳召董事上庭,甚至強制註銷公司。*部分圖片來自網絡,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註冊公司 - 在岸港https://www.onshore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