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友人問我,有一首歌(並非新歌),很好聽,名叫«任我行»,從前有否聽過?聽過,我聽過。我記得,N年前,電台經常播這首歌,我就是這樣認識«任我行»。但當時沒怎麼特別留意,亦不知道這首歌內容說的是甚麼。基本上,只記得旋律,連歌詞都不大記得。友人告訴我,你不妨聽一下這首歌,真的不錯。最近,友人接二連三地問我,你聽了«任我行»沒有?未,最近很忙,仍未聽。就在剛過去的星期日下午,我終於上Youtube尋找«任我行»。不聽由自可,一聽,真的感慨萬千。 2016年底,在高雄。那一天,我與同行友人,在一間酒店的餐廳內吃早餐。坐在我隔鄰一桌的,都是香港人。一位太太,跟她的同行友人分享 ~在某件事上,她曾經教導女兒說 :「走錯路,並不要緊。這個世界,人誰無過 ?即使走錯了路,不重要。最重要的是,要懂得抽身離開。」任我怎估,也估計不到的是,當我聽到這番說話,我即時爆哭。哭到坐在我附近數張枱的食客,都停下吃早餐的動作,不約而同地望向我。 一句「即使走錯了路,不重要。最重要的是,要懂得抽身離開。」彷彿觸動到我身上某一處自以為已經痊癒了的傷患。當再次觸碰之時,痛到不得了,眼淚一發不可收拾。那些眼淚,由大量稱為「後悔」的成份所組成。時間,過了,就是過了,回不了頭。從前的一切,若然是好的,又何需抽身離開。一個抽身離開的動作,看似瀟灑,實則帶著很多傷痛。一邊負傷,一邊收拾細軟,然後轉身離開。要抽身離開,說,很容易。但要覺悟,要行動,要花很長時間。 那一年,我31歲。因為一份覺悟,對於舊有的生活,我,選擇了抽身離開。在世上,要任我行,其實不易。現實中,有太多束縛。再加上,我喜歡的,我選擇的,往往並非這世界的主流。生存在這世上,很多時候,我有著一種感覺,覺得自己活得像個邊緣人。我曾經迷失,曾經妥協。努力嘗試過走進這世界的主流。但那個我,真的不是我。我發現,時間越久,越來越不像自己。我滿足了別人對我的期望,我不斷令身邊的人開心,但卻只有自己最不開心。物極,必反。到了某一天,我望著鏡中的自己,連自己都憎惡自己,連自己都覺得自己很悲哀,連自己看到這樣的自己,都想吐。我發現,原來,這樣的自己,才是最不折不扣的邊緣人。我決定,終止這一切。一個決定,令所有事情都來了一個大逆轉。我選擇回歸自己的本性。身邊那些原本感到很開心的人,變得對我有很多不解及指責。而那個迷失了的自己,卻開始尋回快樂。在這樣的一個決定下,我要飾演千古罪人,已是意料中事。然而,受到各方的指責與各種難聽的說話,對我來說,並不是最難受。相比起那種連自己都憎惡自己,連自己看到自己都想吐的那種感覺,別人的不解與指責,其實真的不算甚麼。就隨便他們吧。過去這十一年來,我在這石屎森林裡,過著「山頂洞人」的生活。若問我,開心嗎 ?我打從心底覺得開心。然而,要做到100%任我行。對我來說,也許有點難度。至少,我的工作,其實自己一點都不喜歡。自己當初修讀的,是某個範疇。要轉行,其實並不容易。但是,即使再苦悶,再辛苦,我仍然找到一個等價交換的理由。我可以憑這份工作,賺取到生活費。但是,在工作以外,我選擇任我行。«任我行» 演繹: 林家謙 (原唱 : 陳奕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