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身邊有多對相熟、相識,乃至全城熱話的情侶都相繼在拍拖一年後就急不及待求婚或結婚。 當中包括: 藝人鍾嘉欣與她的圈外老公; 兩對透過網上認識的戀人; 一個從未拍拖的男孩跟他的女朋友; 一個一年前才與拍拖超過十年的舊男友分手的同事跟她的現任男朋友; 以上每對都有一個共通點,就是大家都年介三十附近,已經到了適婚期的尾聲,大家好像都要趕上尾班車,像是要為生兒育女做準備。 所以所謂的急不及待,其實可能只是待得太久! 如果在十年或五年前,當大家還是二十或二十五歲時,大家會這麼快就決定跟一個相戀還不到三百六十五天的人許下一生一世的承諾嗎?答案應該不會這麼容易。是相愛不夠?不是。是認識不深?不是。更多的可能是經濟條件的考慮、是還未想安定下來、是未能確認眼前的這個人就是想連繫一生的那個人。但好奇怪,人一到了三十歲,以前種種問題好像突然解決了。其實是真的解決了?還是已經清楚知道問題根本不可能解決,大家都隨便找個答案就當把問題解決罷了。 我不會說相識一年就一定愛得不夠深,因為上面提及有一個曾相戀十年的最終都沒開花結果,所以時間不能夠說明愛的深厚。如那個從未拍拖的男孩是否等待太久,而眼前剛好出現一個人,時間到了就作出決定呢?又如我都為一個當時相識還未到一年連相戀都來不及的人,苦等了四年。所以明白時間不代表一切,緣份或許真的是上天安排,我們亦只能按照祂的劇本演出。但奈何心是自己的,痛都只能自己承受。 而我的尾班車都將臨近,希望來得及上車,並幸福駕往終點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