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情心」、「人道主義」、「樂善好施」都是我們打小從幼稚園便已知道的道德良知,我們都知道應該要日行一善,但其實遇到乞丐時,到底應該要給多少人多少錢才好? 今天在路邊一間韓國小食店醫肚時,有個婦人抱着出生不久的孩子在街上乞討。面對孤苦棄兒、老人家、殘障人士或重病者的時候,我心裡總是不忍心地抱以憐憫和感到煎熬,畢竟他們都是出於生活需要才出來乞求。 以前與朋友一同去旅行,會因為朋輩看法和壓力而主動給他們金錢,免得落下一個沒有同情心的稱號,同時也認為這樣是幫助他們最好的方法。但其實,曾試過並且發現,他們會拒絕收下一些剛從麵包店買來新鮮的麵包或糖果,繼而鍥而不捨地依舊纏着自己,就好像要死心不息地得到錢才罷休。當不給他們錢時,又會被纏着不放,直到最後更會說髒話去表示他的不滿。 根據古蘭經的教導,身為一個穆斯林是應該幫助及安慰窮人。可是,偏偏總有些人會像「祈福黨」那樣利用別人的善心去達到自己的目的。每逢星期五的敬拜後,常看到一群乞丐在人流密集的清真寺門外等候,因為他們知道信徒是最關心窮人的。 老老實實地說,貧窮是要比較出來的。假設進入了一個全是窮人的世界,裡面比較不窮的人就已經是最富有的人。對我來說,單憑一個人真的沒有辦法解決貧富懸殊,但我可以在心態上保持平常心,以不憐憫、不同情的態度去看待他們。如我患有重病、四肢行動不便的話,我絕不希望街上的人會對我報以歧視或同情的目光,反而更希望如正常人一般,這樣的我會更自在。 攝於哈薩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