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只剩下兩個月了。從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將開始施行,其中包含了我們更為關注的新婚姻法,這意味著之前的婚姻法將被廢除。新婚姻法對舊版婚姻法作了一些修改。當然,婚姻法的每一次修改,都是為了更好地維護婚姻關係,使家庭和睦相處。新婚姻法對離婚部分做了一些新的修改,其中一些我們需要知道:1新新增了一項關於離婚冷靜期的規定。離婚後一方對離婚有悔意的,可以在30日內撤回離婚申請。不少網友對離婚冷靜期的新規拍手稱快,認為這一規定非常合理。因為離婚其實不是兩個人的事,而是兩個家庭的事。有些年輕夫婦衝動離婚,後悔是小事。如果他們給孩子帶來很大的傷害,我們該怎麼辦。離婚的新平靜期是讓夫妻雙方都能完全平靜下來。如果只是一時衝動,他們可以冷靜下來,好好想想。最後,它可以避免家庭的“分裂”。2分居一年後,一方再次提起婚姻訴訟的,法院應當準予離婚。如果法院决定不離婚後再生活一年,說明感情上有問題,也就是說不適合繼續相處。在這種情況下,法院應該准許離婚。過去婚姻法規定,如果法院判決不允許離婚,如果他們分居一年,沒有履行義務,法院可以允許離婚。”“可以”可以理解為“可以”或“不能”,“應該”的意思是“必須”。也就是說,過去在這種情況下,法院可以也可以不離婚,但根據新婚姻法,法院只能選擇離婚。三。在離婚的情况下,法院可以少給或不給揮霍財產的人錢。有些人覺得他們很快就要離婚了。無論如何,他們應該平等地分享共同財產。最好隨意揮霍。有的人可能只是滿足了享樂的欲望,有的人則是性情惡劣,即惡意揮霍財物。對於揮霍財產的當事人,法院將根據情况劃分財產或者部分財產。如果你少花錢,你可能會得到一小部分財產。如果你多花錢或惡意消費,你可能得不到財產。新婚姻法對個人財產的範圍也作了調整。根據新婚姻法,這六類財產屬於個人財產,離婚時不會分割。01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房屋產權登記在一方名下,為婚前個人財產。如果一方婚前首付購房款,房產證上只寫一方的名字,那麼這套房子就是婚前的個人財產,離婚時不會分割。但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如果雙方選擇共同還款,還款部分和房屋增值部分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應予以分割。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在贈與或遺囑中確定只屬於一方的財產。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繼承父母財產或者接受他人贈與的財產,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未明確注明是贈與方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明確表明繼承對象或者贈與對象是人的,是一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歸一方所有。推薦連結:英語會話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