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和丈夫通過線下社交活動相識相愛,兩人結婚後感情一直很好。臨產前,她回老家生下了女兒。這時,丈夫沒有和她住在一起,而是住在北京。當她帶著女兒回到北京時,發現丈夫對她的感情已經褪去,在丈夫手機上發現了與前女友曖昧的聊天記錄。夫妻之間有兩顆心是婚姻中最可怕的事。懷疑一開始,她就忍不住了。諮詢律師後,她終於拿起丈夫出軌的真錘子,通過家裡的監控和行車記錄儀開始離婚。這對夫婦在北京有一套價值500萬元的房子,在老家有一套價值200萬元的房子。她來找我們諮詢時,不僅丈夫轉移了財產,她也轉移了。在長期的婚姻關係中,必然會產生大量零碎的夫妻共同財產,屬於夫妻共同所有。我們可能都知道財產轉移是一種違法行為,但我們不知道對方的哪種行為屬於財產轉移。比較聰明的人可能能够掌握對方財產轉移的現狀,不太懂行的人甚至可能不知道對方何時轉移了財產。今天,家庭律師將給大家一道科普知識:夫妻共同財產的轉移有哪些途徑?隱藏銀行存款離婚訴訟過程中,一方拿出薪水卡和銀行儲蓄卡的資金部,存入其他銀行帳戶。庭審中,只有存款很少的銀行卡提交法院質證。這種買樓程序轉移存款的方法比較複雜,處理起來也比較困難。隱蔽房地產離婚前,秘密購買不動產。為了不讓財產被另一半瓜分,離婚時一般採取隱瞞的策略。故意隱瞞財產在離婚過程中,故意隱瞞財產是很常見的。如果對方不知道房產、存款、股票、投資收益等情况,對方也不知道這些房產的存在,也不知道如何著手,就不需要花費成本來轉讓。私自將房產轉讓他人名下或低價出售不能隱匿的,夫妻可以採取“贈予他人或者低價轉讓”的管道轉讓。